个体工商户名字(个体工商户名字要求)
作者:王光进 发布时间:2022-04-01 20:14:47 点赞:次
1.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所以登记机关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
2.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3.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其行业表述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4.第十四条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5.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第二条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
6.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一、个体工商户名字(个体工商户名字要求),如何表述
1.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2.以及第十八条: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不收任何费用。第二十一条登记机关强行要求或者变相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二、个体工商户名字(个体工商户名字要求),怎样去诠释
1.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第十四条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第九条有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建立个体工商户登记网站,方便申请人下载申请书格式文本、提交申请材料、查询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理情况以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等。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该名称的登记注册适用本办法。
3.应申请人的要求,登记机关应当就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银行开设账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有权申请商标专用权,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及请帮工、带学徒,还享有起字号、刻印章的权利。
4.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原名称相同;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