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支出扣除(纳税人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作者:何发德 发布时间:2022-04-03 08:11:30 点赞:次
1.采取定额扣除而不是限额内据实扣除,主要考虑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变动,如采取限额以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需每月调整扣除额,将大大增加征纳双方负担;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年度间不均衡,前期利息支出超过扣除限额。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月均利息约1025元到1189元,征求意见稿规定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与此较为接近。
2.纳税人同事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缴扣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鉴于该政策涉及面广、实施情况复杂,国家正在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防范虚假骗税逃税行为,确保征管风险可控。

一、利息支出扣除(纳税人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如何快速分析
1.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采取定额扣除而不按租金发票限额据实扣除,是考虑了目前租房市场的实际情况。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共计扣除46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二、利息支出扣除(纳税人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怎样解析
1.比如个人在南昌购买住房,享受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在个税前进行扣除了,如还完南昌购买住房的贷款利息后,后在北京又购买住房了,享受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也不能作为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计算缴纳综合所得个税前扣除。
2.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绘画、艺术、体育运动等个人兴趣爱好培训能否减税。
3.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4.此次公布的办法较好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减负力度超出预期,税收征管也力求简便易行。为扩大减税覆盖面,子女接受民办教育和在境外接受教育的支出实际也统一纳入扣除范围,对于二胎家庭,扣除额也将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