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纳税筹划实用方法与案例解析)
作者:罗中天 发布时间:2022-04-06 18:38:47 点赞:次
1.不能故意将业务招待费混入会务费、差旅费中核算,否则属于逃避缴纳税款。
2.试计算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并拟进行纳税筹划。先将产品以75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800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维思集团与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90万元和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900万元、350万元。
3.《企业纳税筹划实用方法与案例解析》适合从事财税工作的实务界人士和零财税基础的商务人士阅读,也可以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纳税筹划课程的教材。

一、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纳税筹划实用方法与案例解析),怎么样才能理解
1.《企业纳税筹划实用方法与案例解析》内容将税法基础知识以及纳税筹划的基本原理、入门技巧和案例分析结合起来进行讲解,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给企业纳税筹划提供实战指导,帮助企业合法减轻税负。当年业务招待费可扣除36万元,未超过销售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发生350万元,未超过销售收入的15%。该企业2008年度的销售收入为400万元。

二、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纳税筹划实用方法与案例解析),怎么能解释
1.纳税人应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以及产品的具体特点,兼顾成本与效益原则,从长远利益考虑,决定是否设立独立纳税单位。
2.故只能扣除1200万元。例如发生会务费时,按照规定应该有详细的会议签到簿、召开会议的文件,否则不能证实会议费的真实性。假设维思集团的税前利润为40万元,销售公司的税前利润为60万元。
3.因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务费、董事费,只要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均可获得税前全额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