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应税消费品(纳税人用于什么的应税消费品)
作者:晋菲菲 发布时间:2022-03-28 19:54:50 点赞:次
1.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需要注意的是,该应税消费品是自产的,即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是纳税人自己生产的;该自产应税消费品是自用的,即用于生产纳税人生产的其他应税消费品;该应税消费晶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即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其价值为最终应税消费品所吸收。
2.点击查看答案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对于前一种情形,当纳税人将该消费品对外销售时,于销售时缴纳消费税;而对于后一种情形,由于该消费品并非作为最终的产成品对外销售,而是作为纳税人其他应税消费品的构成部分,如果也要求对其征收消费税,将导致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因为当最终的应税消费品完成对外销售时,还要缴纳一次消费税,即对同一征税对象征收了两次消费税。

一、什么是应税消费品(纳税人用于什么的应税消费品),如何理解
1.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对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最后形成本行业最终应税消费品时再对最终应税消费品征税。当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时,该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在生产使用时不征收消费税,在对外销售最终应税消费品时才征收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2.收回委托加工物品时:借:委托加工手品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库存商品自然就抵扣了税法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抵扣已纳消费税的环节。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二、什么是应税消费品(纳税人用于什么的应税消费品),怎么能解释
1.等实现销售或视同销售的情况下才发生纳税义务,甲委托乙加工一批化妆品,由乙以甲的名义来购买原材料,这个就是属于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2.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你可以搜一搜居民消费发展型分页:123题目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缴纳消费税。
3.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