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财政收入(唐朝财政收入来源)
作者:冯毅 发布时间:2022-04-12 02:46:26 点赞:次
1.食盐专卖收入已达一千万贯以上,到北宋中后期时,盐引的收入翻了一番。
2.另外的就算寻常的赋税制度,大唐的赋税制度是直接沿用隋朝的赋税制度。而宋朝人的盐税却两倍于唐末。
3.南宋淳祐八年时,有的州县连淳祐十四年的两税都预借了。唐末在盐政上年收入几百万两,已经被大臣批评为价格过高,以南宋时布帛折钱为例,开始是一匹两贯,后来改为六贯,最后折成十贯,布帛的实际税率上升了五倍。
4.折换率由官府规定,甚至有的地方规定,要先把粮折成钱,再把钱折成绢,这样折上几次之后,一匹布折出几匹,一斗粟折成几斗,成倍的增加了税收。
5.并且发展到唐朝的中后期阶段,两税制度的弊端越来越大,唐王朝不得已开始加大力度对平民进行剥削,这就使得大唐国内的阶级差异越来越大。

一、唐朝财政收入(唐朝财政收入来源),怎么试析
1.赐田一般都是王公贵族的经济来源。粮食收入官仓之后可能会被老鼠和麻雀偷吃,所以百姓要负责,要缴纳一定数量的附加税,官府有时还提前征收两税,秋粮还没收割,今年的已经交了,又要求提前交明年的,这还不包括制盐业的劳动跟附加利润,所以说要高于两税。隋文帝当初对赋税制度进行了科学化、人性化的改革,也隋朝的赋税制度绝对算得上是非常完善的赋税模式。
2.《报告》显示,中日学者对历史问题的认识有所接近。就是指农民交了税粮以后,还要将其运往官府指定的地方。虽然百姓交过免役税,是还得为官府服役,并且可能会因差役法而家破人亡。

二、唐朝财政收入(唐朝财政收入来源),如何成功阐释
1.唐朝时进行了农业税收改革,实行了两税制,把田租、户税和力役都合并到田租一项内,分夏秋两季征收,并规定两税之外不再另征其他农业税。
2.一个层次就是赐田,就是皇帝赐予王公贵族的田地,当然了赐予的田地可不是不收税的,唐王朝还是会每年从这些田地里收取赋税。官府还征收鼠雀耗。是指在交税的时候,本来应该交纳粮食和布匹的,官府要求折成钱再交。
3.支移的附加比原税粮还要高出数倍。你也可以不服徭役,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就是每天缴纳一定金额的代役费,也叫做"庸"。入就必须要耕种这些田地,而耕种田地的农民一般就采用两种渠道,一种渠道就是雇佣的农民,这类农民没有自己的田地,他们选择接纳贵族的雇佣,而田地产生的收益,一部分交予国家,剩下的部分贵族和农民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