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县令的收入(清朝知县收入)
作者:毕文亮 发布时间:2022-04-13 02:47:37 点赞:次
1.所以县一级的位置非常重要,在清朝县级行政部门里,只有知县一人是有编制的。
2.每年根据本县的人口、田产的数量,来负责征收相应比例的赋税,及分配本县应该承担的徭役。
3.再这之后就是在光绪三十二年所成立的正七品的县视学一职,它主要的职责就是在本县办理及发展教育,并定时巡察各乡村市镇的学堂,如发现问题可上报知县给予处理,或直接要求其整改。
4.包括主管一县的缉捕、稽查狱囚、治安等事务的典吏、主管一县阴阳学的训术、主管一县医学的训科、主管一县驿站的驿丞和主管一县道教的道会,及掌征收商贾、侩屠、杂市捐税及买卖田宅税契的税课局大使。

一、清朝县令的收入(清朝知县收入),要怎么样简述
1.满清的一县官制基本沿用了明朝的官制,一县最高的行政长官为正七品的知县,掌一县的所有行政事务,包括断案、征税、监考县试、监督和考核治下官员和发布朝廷政令等。尽管不同朝代的度量衡有所差距,知县的待遇远不如之前的县令。当本县出现收成欠佳,亦或遭遇自然灾害时,可上表府或省,请求酌情减免当年的赋税、徭役。
2.在科举殿试中,一二甲才能说是进士,三甲的叫同进士,用现在的话讲,应该是相当于进士或者享受进士同等待遇,毕竟还不是进士。而且直到雍正年间才开始发工资,其他人不没有编制,朝廷也不负责发工资,于是责任都落到了知县头上。

二、清朝县令的收入(清朝知县收入),怎么回答
1.是一般情况下清朝不太设县丞一职,在当时清朝1300余个县只有345个县丞。
2.之后就是同为正八品的县丞,他是县令的副手,作为负责县令的存在,平时县令若在则县丞几乎无权利,是如果碰上县令公干亦或者县令未到任,则一般有县丞来暂时署理县令之职,并暂行县令之权。如县丞、主簿负责替知县处理粮马、征税、户籍、缉捕的事情,典吏负责替知县处理巡逻、牢狱之事,县教谕负责替知县处理县学事宜,驿丞负责替知县处理往来迎送事宜等。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则负责管理全县的粮税、户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