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咨询(税务咨询服务)
作者:夏福军 发布时间:2022-03-31 05:36:13 点赞:次
1.第四十六条一般税务咨询业务完成后,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签订的业务委托协议、业务工作底稿、业务成果等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类、装订、立卷、保存归档、按期保管。第十五条提供纳税申报咨询业务的,在签订业务委托协议后,应当获取委托人出具的管理层对其提供各项资料和陈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的承诺声明。一般税务咨询业务档案是如实记载咨询业务始末、保存涉税资料、涉税文书的案卷。
2.第三十八条提供纳税申报咨询业务服务的,业务成果为咨询业务报告。
3.深圳市税务局在12个区税务局设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分中心,通过一个号码连通全市,有效扩大税费政策咨询覆盖面,强化对各区个性化税费咨询服务事项的指引,真正做到一条热线听诉求。第五章业务实施第二十四条涉税服务人员在实施本业务时,应当充分理解本业务是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的服务,区分本业务与纳税申报代理、其他税务事项代理以及专业税务顾问业务的不同,根据具体的委托内容实施适合的工作程序,实现服务目标。第二十八条纳税申报咨询的专业判断事项包括:税收政策的适用性、税款的计算、纳税申报表的填制、附送材料的收集与确定以及申报文件提交等事项。

一、纳税咨询(税务咨询服务),如何做辨析
1.第二十七条纳税申报咨询的资料收集范围应根据所签订的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委托内容合理确定。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查阅的,由此产生的后果与乙方无关;应以勤勉的态度,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业务;应按甲方的指示处理委托业务,需变更甲方指示的,应经甲方同意;应按甲方要求,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乙方应当向甲方报告委托事项处理结果。
2.咨询业务服务的主要目标:增强委托人税法遵从度;提高委托人办税效率;降低委托人办税风险;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委托人税务事项处理。
3.咨询业务报告包括封面、前言、目录、背景、执行程序、告知事项、咨询期间、分析过程和服务结果以及建议、附件等基本要素。第三十一条税务事项办理辅导应重点关注下列事项:委托人的基础信息是否完备;申请办理的资料信息是否齐全;申请办理的资料信息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办理的资料信息是否符合逻辑关系;申请办理的资料信息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办理税务事项所准备的资料与委托人的事实以及申报材料是否吻合;其他关注事项。

二、纳税咨询(税务咨询服务),如何开始领悟
1.第四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一般税务咨询服务,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以下简称49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以下简称43号公告)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其他相关信息。深圳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按照质效提升,管理先行理念,运用绩效管理指挥棒打造高素质的税收咨询员团队。
2.充分考虑服务项目对执业风险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将执业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一般税务咨询业务档案应当本着谁服务谁立卷的原则,实行一户一档,建立立卷归档工作责任制。专业税务顾问业务包括专项税务咨询服务和长期税务顾问服务。
3.第六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一般税务咨询服务,应当遵循《税务师行业职业道德指引(试行)》的规定。
4.为推动热线服务从单一咨询向问办一体转变,深圳市税务局在宝安、龙华、前海地区开展试点,对10余项业务实行问办一体,通过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实时反馈,实现一张派单管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