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不相容岗位(会计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
作者:邵凤妹 发布时间:2022-04-14 11:33:39 点赞:次
1.[编辑]会计岗位设置中的不相容职务按照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实施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企业设置的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财产物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这些都是对企业提出的、有关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职责适当分离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谈判人员至少应有两人以上,并与订立合同的人员相分离;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相互分离;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2.销售环节中数据的电子化程度不够,销售预算的执行很难做到事中控制,一般只能是事后分析。

一、会计不相容岗位(会计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如何才能答复
1.相关的问题第1题单位内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方法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2.包括会计人员、单位领导、各种业务人员等,均不得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包括收付现金和接收、开出银行支票。其他部门及人员也不得兼办销售,即销售与记账、收款、保管、发货、采购均属不相容职务。销售发货环节与收款之间脱节,缺乏严格的控制措施,导致销售人员权力过大,发货不能及时开票,销售收入、存货和应收账款得不到真实反映,增加了应收账款成为坏账和存货跌价的风险。
3.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

二、会计不相容岗位(会计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如何成功举例
1.工资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在工资业务中,起薪止薪决定、考勤记录、工薪发放、工资记录等职务应相互分离,一般涉及企业的劳动工资部门或人事部门、车间或班组、会计部门等职能部门。销售活动相关职责不明确从横向上看,目前企业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主要通过主管领导来完成,而不是以制度对各部门的责、权、利加以明确,这种现状经常导致销售中失误没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同销售层的权力没有明确的授权,也就缺乏签字确认的程序,企业的销售价格和信用政策失控成了普遍现象,使内部控制的功能难以发挥。
2.上述支票印签章不能由出纳一人保管。财务与会计职能划分不够明确,有关制度不够完善,对部分岗位会计人员的权力缺乏约束。劳动工资管理部门与会计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