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和成本法(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作者:漆峻泓 发布时间:2022-04-15 19:48:35 点赞:次
1.首先明确概念:成本法和权益法本质上是因为对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不同而采取的不同的方法,成本法强调对子公司有控制权,而权益法强调对参股公司有重大影响。权益法:适用于核算合资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占20%~50%的股份。
2.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了,就要增加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了,就要降低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画出关系图做题思路甲是乙的母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乙又从甲手里买走了丁60%股权,我们要求的是乙购入丁公司股权的初始成本,即考点是先外购再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对于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自然是无动于衷了,因为我们更关注的是被投资企业的战略指标,比如互联网企业的转化率、用户量、单位用户获取成本之类的。
4.区别对投资收益的处理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2018年丁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5.一个公司要合并另外一家公司,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这两种不同的合并方法,使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产生了差异。

一、权益法和成本法(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怎么详解
1.成本法和权益法是对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两种方法,这是第一个要牢记的地方。
2.即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在这里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应当确认为商誉。
3.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这样说应该就很好理解了。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成本法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或派发股利时宣告时:借:应收股利货:投资收益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货:应收股利权益法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货:投资收益收到分红时:借:银行存款货: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被投资单位分红时,资金从公司流向了股东,即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减少,而权益法的本质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要反映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享有份额的价值,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减少,那企业享有的份额的价值相应地也减少,所以这里又要贷记一笔损益调整。

二、权益法和成本法(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如何去评析
1.购买日为2017年1月1号,被投资公司乙的固定资产、存货的公允价值分别为500、600,而账面价值分别为300、400,固定资产折旧年限5年,2017年存货对外售出50%,2017年乙的净利润为1000,因为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瞄准的是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所以只要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都要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当中。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视为当期投资收益。
2.单位总投票资本的20%以下,或其在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总投票资本的20%以上,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总投票资本的比例低于20%,或者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总投票资本的比例在20%以上,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中可以采取成本法和权益法,而小伙伴们往往对这两种方法的会计处理十分头痛,今天就让我给大家来梳理一下相关的会计处理。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
3.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