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合同(模特肖像权合同)
作者:黄金梅 发布时间:2022-04-18 12:17:21 点赞:次
1.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甲方虽然拥有拍摄照片的肖像使用权,是不可以将模特照片用于非法的宣传,乙方应该全力配合甲方的拍摄,如果甲方所拍摄内容有损乙方的个人形象,乙方应该当面提出质疑并且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拍摄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应如不能按期到场,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准时拍摄且未能及时通知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负责办理拍摄、现场活动所需的事宜,乙方拍摄及作为现场出席期间的摄影、广告剧本、服装、造型、化妆、场地、拍摄灯光及道具器材等均由甲方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2.制作影楼宣传品以及户外广告宣传。报酬与支付经双方友好协商活动相关报酬,并于活动结束全额支付给乙方。
3.甲方需保护乙方的隐私权,不得随意透露乙方的个人资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乙方收到经济收益后将甲方应得收益付甲方。
4.乙方领取上述酬金依法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从上述酬金中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缴。

一、肖像权合同(模特肖像权合同),怎么能评述
1.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据本合同约定取得乙方广告形象、肖像永久使用权的许可费。
2.模特照片的用途及适用范围:拍摄的作品的著作权,获得报酬权均属甲方所有;此样片涉及的乙方肖像使用权归属甲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将肖像作品用于宣传、展示、展览等合法用途的宣传品以及户外广告、网络及电视广告宣传。该酬金标准中已包括乙方担任模特的劳务费。乙方授权甲方可以随时在国内外报刊、杂志、图书、网络等媒体及摄影比赛、摄影作品展览中公开发表、传播、展出和销售涉及乙方肖像企业宣传片,所得收入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亦不享有该收益。
3.或其他类型的经济收益分配。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拍摄工作,则甲方仍应按乙方拍摄该广告已发生的具体参与时间支付酬金。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乙方广告形象、肖像,如需作本协议之外的商业用途,必须另行取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在使用授权后的照片参加各种类型的摄影比赛和广告宣传时,可以根据授权的范围决定使用,稿酬的%归甲方所有,稿酬的%归乙方所有。制作影集供客人翻阅。

二、肖像权合同(模特肖像权合同),怎么样才能讲解
1.本协议中任何印刷字体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甲方的其它权利义务甲方在使用乙方出任模特所形成的企业宣传片形象、肖像权的过程中,有权自主根据需要进行再加工,包括剪辑、添加或裁剪、缩放、色彩调整、细节美化等技术处理。
2.酬金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具体参与的企业宣传片中乙方具体参与的时间、以及乙方在具体活动中作为现场模特具体出席的时间,并结合甲方取得相应企业宣传片形象、肖像权永久许可使用权的约定,用途、使用范围:拍摄的作品的著作权,出版权、发行权、获得报酬权均属甲方所有;此样片涉及的乙方的肖像使用权归属甲方;乙方同意授权甲方将肖像作品用于宣传、展示、展览等合法用途的宣传品以及户外广告与电视广告宣传。因甲方对乙方肖像作品进行技术处理所造成的与第三人的侵权由甲方承担。
3.经双方同意:甲方应在收到经济收益后的一个月内将乙方应得收益付给乙方。方企业宣传片形象、肖像永久使用权的许可费。
4.乙方使用该等图片、影像资料、书面资料作为商业用途需经甲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产品售完结束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