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成本(研发成本和研发费用有什么区别)
作者:镇霞 发布时间:2022-04-18 12:41:55 点赞:次
1.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2.原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必须在年度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全部有效证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有异议时,由企业提供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享受优惠的门槛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同行业公司采购价格差异较小,不存在供应商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况。
3.是指立项企业通过契约的形式与其他企业共同对同一项目的不同领域分别投入资金、技术、人力等,企业委托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管理要求的区别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作为企业自行研发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投入状况也越来越受到企业以及利益各方的关注,对于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方式的研究也就倍受关注。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发项目合同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要件之一。

一、研发成本(研发成本和研发费用有什么区别),怎么能论述
1.这种做法有悖稳健性原则,原因是研发活动的风险性较大,尽管研发活动与企业未来的收益有一定关系,这种收益能否取得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不适宜将其发生的费用完全资本化。在争议解决机制上也进行了调整,如果税务机关对研发项目有异议,不再由企业找科技部门进行鉴定,而是由税务机关转请科技部门提供鉴定意见,从而使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通道更加便捷高效。9号文件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相关规定,明确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相关费用,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2.是指被委托单位或机构基于企业委托而开发的项目。这一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中关于研发费用的核算方式极为相似,这体现了我国在会计准则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荷兰就采用这种方式,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只要在预期具有未来效益时即可予以资本化,并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摊销。
3.除原有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外,将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以及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放宽原有政策中要求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限制。

二、研发成本(研发成本和研发费用有什么区别),怎么做回复
1.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同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普遍采用继受专利、与高校等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发、聘任兼职顾问等方式进行研发。公司核心技术属于自主研发。
2.公司硫酸镍采购均价与同行业公司中伟股份、天力锂能采购均价基本一致,发行人采购价格公允;发行人、同行业公司硫酸镍采购均价均普遍低于上海有色金属网均价;发行人硫酸镍采购均价低于上海有色金属网均价,主要是由于公司通过与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长期采购合同、采用预付款结算方式获得一定采购价格优惠,以及采用参考上海有色金属网低幅均价与供应商协商定价所致,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
3.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4.费用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新准则增大了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5.企业既符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条件,又符合享受其他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