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二手房合同无中介合同)
作者:江溟 发布时间:2022-04-18 16:08:31 点赞:次
1.不动产物权变动仅是不动产变动债权合同的履行效力所致,不动产物权过户登记也是合同的履行行为。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3.是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即买受人基于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才获得请求出卖方协助履行登记行为的权利,出卖人才相应地负有协助履行登记行为的义务。
4.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房屋进行统一登记过户,体现了国家为社会利益而对房屋产权的流转进行干预。
6.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等费用结清。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7.杂项规定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一、二手房合同(二手房合同无中介合同),要怎么诠释
1.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承诺并保证: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既然过户登记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则在本质上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判断,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登记是这一对权利义务相互运动的结果。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第八条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
3.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房产在如今的社会是一项不会贬值翻倒增值的不动产。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
4.第五条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5.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甲方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6.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二、二手房合同(二手房合同无中介合同),如何阐释
1.只有买方和卖方即可完成合同签订,没有第三方中介的介入,保证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条标的物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房屋内现有装修及物品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各方确认:在甲方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义务的前提下。
2.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二手房买卖合同涵盖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第六条协助义务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
4.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第三条价款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6.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同样具有双务、有偿、诺成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