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个人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作者:贺信 发布时间:2022-04-19 13:49:58 点赞:次
1.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具有证据意识。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个人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如何才能评价
1.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给了用人单位一个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6.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送达书面通知的证据。

二、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个人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怎样研究
1.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保密协议书是从属于劳动合同的,是保密协议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劳动者可向部门投诉。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