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双倍工资(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按哪个基数)
作者:朱建宁 发布时间:2022-04-22 17:15:17 点赞:次
1.双倍工资的赔偿时按照实发工资,实发工资包括提成奖金等等,不能拿最低工资来参考。
2.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不应当包含年终奖金等一次性偶然奖励和补贴。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的规定。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超算时效,是把双倍工资的性质认定为劳动报酬。双倍工资计算基数的判断标准,应当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也可以以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
4.是否只要出现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应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义务。通常赔偿双倍工资的时候,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及补偿金、社会保险。

一、不签合同双倍工资(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按哪个基数),怎么能辨析
1.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最长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2.这种磋商应当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目的的磋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阅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签订等情况。
4.在此问题上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并不统有的地方以事实上不订立劳动合同为充分必要条件,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劳动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形除外;而有的地方以用人单位过错为要件进行适用。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5.上述计发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
6.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不签合同双倍工资(不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按哪个基数),怎么领悟
1.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双方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合意退休返聘人员和实习生申请双倍工资劳动仲裁,不能超过时效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从这个逻辑关系上来看,把双倍工资界定为惩罚性的赔偿,实发工资固定不变的,以月实发工资的70%为标准。
5.再加一个月工资补偿。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