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村经济合作社财务制度)
作者:林艺秋 发布时间:2022-04-24 18:57:40 点赞:次
1.距离镇机关5公里以上,严格执行非现金结算制度,村级所有费用支出及资金付款,不允许由村结报员代领代发,统一由代理服务中心直接支付,打卡至收款人在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的公务卡、一折通或结算账户。
2.部门要求征订的业务报刊杂志,应由相关部门免费发放,村级财务要定期不定期公开,每年公布不少于四次,有条件的村应每月公开,对专项的、重大的财务情况,对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求公开的专项或重要的财务活动,村集体应当单独公布,按规定由镇对口接待。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过2000元时应及时存入银行,代理服务中心根据村资金实际收支情况编制资金收支决算方案,需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出差补贴标准参照我镇有关规定执行,差旅费用应凭正式票据报支,需提供因公出差的相关证明手续。
3.由村股份经济合村社在银行开设零余额结算专户,专账核算情况纳入理财公开范围。
4.通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面临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投资活动、融资活动、经营活动、内部控制薄弱的主要财务风险及原因分析,提出应对股份经济合作社各类财务风险的措施,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提供保障,为壮大集体经济发展,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村经济合作社财务制度),怎样才能表明
1.按照专业化、知识化的要求,我镇今年以来为各合作社出纳人员开展财会业务培训3次,对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法规政策及基本理论知识、账目的处理程序等进行培训,全面提升了相关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切实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财务管理的责任感。
2.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债权债务台账管理。需要发包、转让的资产、资源项目,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按照全市统一的程序组织发包,招标资金统一解交村账户。村干部个人通讯费用实行限额补贴、一票入账。
3.费用支出应当取得对方单位出具的财政、税务或其他专用票据。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经济合作社是指依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成立,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4.合作社的管理层缺少走出去的勇气,格局和视野还是小农思维,和上级沟通缺少闯劲。
5.理财小组成员要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群众认可且年龄不超过75周岁,现职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民主理财组织。股份经济合村社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支付事项,由经办人员执行并取得有效原始票据。
6.严禁不打卡结算、不根据收款人打卡、打卡表不入村账或不按凭证分表打卡等情况发生。本制度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制定相抵触的,每年补贴的具体标准是:村支书600元,村主任、村结报员每人500元。

二、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村经济合作社财务制度),如何开始评析
1.筹资筹劳管理制度民主议事。村股份经济合村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级组织收取的任何资金和各个单位部门下达、帮扶的资金均应及时缴入村账户实行扎口管理,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分村设立一事一议专账,专门核算村级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
2.村经济合作社在编制预决算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原则。收款和收入票据必须使用《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凭证》,属于农民经济上缴的。
3.代理服务中心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设立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进行会计核算。
4.村办公品、打印费用、电脑耗材、修缮、水费、电费等办公费用,凭规范票据实报实支,报支时需有支出的清单附件。
5.民主理财管理制度理财组织。合作社运营涉及到各类资产的重组、处置、投资。
6.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实行会计委托代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弥补村干部报酬和村行政开支的不足,镇不得统筹、平调使用,不得随意预收、透支或追加。村级资金实行先交后用,严禁收款用款、先用后结、公款私结等坐支集体资金的行为发生,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资金体外循环。
7.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开展,股份经济合作社这一新的经济主体诞生,给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新的财务风险。捐助、赞助、贺礼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