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财政资金(专项财政资金拨付文件)
作者:陈苏益 发布时间:2022-04-25 19:48:42 点赞:次
1.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拨付和使用实行谁申报、谁主管,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批准的内容规范实施,并对申报的内容和实施的结果承担责任。确需变更项目、调整用途的,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变更、调整。
2.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专项资金预算一经下达,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得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列支,确须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项,应当按规定报批后执行。上级专项资金按照正常指标下达的业务流程,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后,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予以拨付。全面推广穿透式监测。
3.本级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再按照正常拨款流程予以拨付。

一、专项财政资金(专项财政资金拨付文件),如何开始表明
1.资金改变用途而涉及预算科目调整的,要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并做好资金台账登记。
2.金的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应重点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使用,今年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加快了,如果使用管理跟不上,就容易造成资金闲置和低效。预计今年7月底能够实现穿透式监测全覆盖,主要是通过信息化手段,穿透了解项目单位建设运营情况。财政部印发文件要求各地全面推广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市财政预算已安排到具体项目的专项资金,由主管部门根据分配方案、项目进度,专项资金原则上应当年拨付当年使用完结,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滞后,因特殊情况须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二、专项财政资金(专项财政资金拨付文件),如何才能解析
1.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严禁支持楼堂馆所和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严禁高风险地区超过财政承受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搞建设。财政各业务股室应指导和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到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和绩效分析全过程中。上级专项资金已直接分配到单位或明确到具体项目的,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调整。
2.村级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预算编制、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验收、资金结算必须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下办理。国库拨付到项目单位以后的情况,及时掌握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夯实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