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客票行程单图片)
作者:孙喜耀 发布时间:2022-04-27 20:44:32 点赞:次
1.航空公司持有该票联控制权,客票状态无法被第三方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向航空公司申请。如果已经超过30日的时间可以致电12306客服中心,第四条《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制,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
2.第三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行程单》,不得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并向开票单位所属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或所辖地区相关主管税务机关举报。地勤:身份证件核对不容马虎实现电子客票后,旅客身份证件是惟一可以确认旅客和离港记录相关性的依据。
3.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四章《行程单》的开具和保管第十八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在旅客购票时,应使用统一的打印软件开具《行程单》,不得手写或使用其他软件套打;打印项目、内容应与电子客票销售数据内容一致,并应告知旅客《行程单》的验真途径。
4.安检:验证程序简便了电子客票的使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安检验证的程序,从三种证件的查验减到了两种,由于目前电子客票和传统客票均在使用,安检员在验证时还必须区分机票性质。第十一条《行程单》使用防伪纸印制。

一、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客票行程单图片),如何评判
1.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转借《行程单》,不得擅自扩大《行程单》的使用范围。旅客既可以在购票时领取电子客票,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所辖地区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行程单》的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第十九条《行程单》打印错误或打印失败时,应在《行程单》打印软件中进行作废操作。
2.记者在安检现场看到,验证员均能快速识别,第二十一条旅客发生退票或其他变更导致票价金额与原客票不符时,若已打印《行程单》,应将原《行程单》收回,方能为其办理有关手续。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辖区内相关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对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核查和处理。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实施税务检查时可对其开具、取得《行程单》的情况进行检查。
3.2008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开具的《行程单》,可并行使用新、旧两种版本;2008年9月1日起,一律开具新版《行程单》。进出站安检时可刷身份证,旅客根据购票信息单中的信息,找到候车处、车厢号、座位号,出示购票时动态二维码或身份证即可。
4.属的销售机构向营业部提出领用申请,营业部批准后对其进行实物派发和号段匹配。

二、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客票行程单图片),如何才能简析
1.与传统纸质机票相比,电子客票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不仅大大简化了旅客的购票流程,而且没有纸质机票一旦丢失就无法登机的弊端。未来一段时间内电子客票和传统机票还将并行使用,旅客可自行选择票种,电子客票将逐步取代传统机票。
2.第二十八条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对所辖地区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行程单》的领购、发放、开具、保管、缴销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向当事各方询问与《行程单》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3.《行程单》遗失不补。旅客:凭身份证即可领登机牌使用电子客票后,旅客只要凭有效身份证明,就可以在值机柜台领取登机牌,新版《行程单》自2008年7月1日起启用。
4.如果不按时快递回公司将按照丢失处理,不再发放下一批行程单。理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本地区《行程单》的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报销的乘客可以在开车前或乘车时间之后的30日内,凭借购票时使用的身份证至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代售点窗口打印报销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可根据《行程单》各个环节的管理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提请辖区内相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