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销项税和进项税(销项税进项税同城)BOF
作者:仁清伸 发布时间:2022-05-16 07:35:55 点赞:次
增值税的经营者:市场销售或进口货货品,给予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销售、无形资产摊销或是动产的企业或本人。
进项税额:购买方在购买商品时付款给销售方的增值税款。
销项税额:为销售方市场销售货品从购买方处扣除的增值税款。
没有错,购买方所支出的税款,便是销售方申请交纳的销项税额,而购买方不用申请交纳进项税额。
为什么那么说呢,由于增值税的经营者为销售方,仅有经营者才立即承担缴税责任,必须税务申报,而购买方并并不是增值税的经营者,反而是负税人。
负税人事实上便是交易货品这一个人行为增值税款的具体责任者。换句话说,只是是销售方将缴纳的购买方交纳的税款做为销项税额申请交纳。而不是同一税款销售方和购买方别申请一次。
那购买方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何确定呢?
增值税上有关进项税额的要求是:进项税额容许抵减的,才容许购买方在主要用途确定后,将交到销售方的增值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税的,立即记入购入货品的费用中。
那麼销项税额如何明确呢?
销项税额=未含税销售总额*税率;未含税销售总额=价税合计销售总额/(1 税率)
例如:A公司售卖给B公司一批原料,该商品税率为13%,价税合计价位为113万余元,以存款付款,进项税额容许抵减的已开展主要用途确定,那A公司应确定是多少销项税额?
未含税销售总额=113*(1 13%)=100万余元
A公司应确定的销项税额=113*(1 13%)*13%=13万余元,换句话说B公司应当付款给A公司的税款为13万余元。
A公司账务处理:
借:存款113万余元
贷:原料100万余元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余元
B公司账务处理:
①进项税额容许抵税
借:原料100万余元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余元
贷:存款113万余元
②进项税额不允许抵税
借:原料113万余元(包含了不可以记入“进项税额“的税款)
贷:存款113万
从以上可以看出,B企业支付的同一笔税款,因为存有是不是可以抵减的问题,因此记入不一样的学科。无论B企业如何处理付款的增值税额,A企业的销项税额全是B企业支出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