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员个税计算器(保险税收怎么算的)BRK
作者:马芳 发布时间:2022-05-17 17:56:46 点赞:次
那麼,新个税法下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怎样缴税呢?
2018年12月27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公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税务〔2018〕164号)第三条有关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提成收益的现行政策:
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获得的提成收益,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以没有所得税的收益扣减20%的成本后的额度为收入额,收入额减掉展业成本及其附加税费后,划入当初综合所得,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依照收入额的25%测算。
义务人向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付款提成收益时,应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税总局公示2018年第61号)要求的累计预扣法测算预扣税金。
2.适用税收分类:工资薪金所得。
3.更改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方法,对比劳务报酬所得的累计预扣法:国税总局公示2018年第61号第六条“义务人向居民个人付款薪水、薪酬所得的时,应当累计预扣法测算预扣税金,并按月申请办理缴纳申请。”
指义务人在一个缴税年内预扣预缴税金时,以经营者在本企业截止到现阶段月薪水、薪酬所得的累计收益扣减累计不征税收入、累计扣减花费、累计重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规确认的别的扣除后的额度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测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款,再扣减累计增值税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款,其额度为今天应预扣预缴税款。
账户余额为负数时,暂不出口退税。缴税本年度终结后账户余额仍为负数时,由经营者根据申请办理综合所得所得税清算,税金多退少补。
4.重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解决。因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与提供劳务的公司并没有就职雇用关联,而且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提供劳务具备不连续性,因此企业并不把握普通合伙人经营者的重点扣除状况,也无法恰当测算普通合伙人经营者的专项附加扣除。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总数诸多,还很有可能受聘好几个企业,存有反复扣除的问题。因而,企业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时,不扣除重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1月31日,国税总局公布了《新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纳税人常见疑问30答》确立:重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阶段暂不扣除,待本年度终结经营者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办理
5.确立了收入额数量:以没有所得税的收益扣减20%的成本后的额度为收入额。
6.确立了展业成本的扣除:依照收入额的25%测算。
7.计算方法
法律规定花费=没有所得税收益×20%
收入额=没有所得税收益×(1-20%-不征税收入
展业成本=没有所得税收益×(1-20%)×25%
别的扣除=展业成本+附加税费+依规确认的别的扣除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扣减花费-累计别的扣除
累计收入额=今天收入额+上一期累计收入额
累计扣减花费=5000×在企业从事的月数
累计别的扣除=今天别的扣除+上一期累计别的扣除
今天应预扣预缴税款=(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增值税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款
2019年2月,CD市TP车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张某月提成收益51500.00元,测算吴某当月应缴的各种各样税金。假定1月获得提成收益与2月同样,上一期已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1046.85元;并没有别的不征税收入和增值税免税额。
1、测算应缴所得税
应缴所得税=51500÷(1 3%)×3%=1500(元)
2、测算未含税收入额
今天未含税收入额=(51500-1500)×(1-20%)=40000(元)
累计不含税收入额=今天收入额+上一期累收入额=40000 40000=80000(元)
3、测算应缴税费及额外
今天应缴城建税=1500×7%=105元)
因为当月吴某提成收益不超过10万余元,故免税教育附加费、地区教育附加费、地区水利建设基金。
累计税金额外=今天税金额外+累计税金额外
=105×2=210(元)
4、测算展业成本
今天展业成本=未含税收入额×25%
=40000×25%=10000(元)
累计展业成本=今天展业成本+上一期累计展成本费=10000 10000=20000(元)
5、测算别的扣除
=10000+105=10105(元)
累计其他扣除=今天别的扣除+上一期累计别的扣除
=10105 10105=20210(元)
6、测算累计应纳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扣减花费-累计别的扣除
=80000-5000×2-20210=49790(元)
7、测算吴某当月应缴个人所得税额
今天应预扣预缴税款=(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增值税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款
=49790×10%-2520-1046.85
=1412.15(元)
见到上边的优化算法,是否有点儿头疼,不知道各位看官是不是那样觉得。
〔简易问题复杂〕
2016年7月7日,国税总局公布了《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5号),迄今难以忘怀,本文确立:
本人保险经纪人以其获得的提成、奖赏和业务费等有关收益(下称“提成收益”,没有所得税)减掉地区税金额外及展业成本,按规定测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提成收益减掉地区税金额外账户余额的40%。
展业成本=(没有所得税收益-附加税税率率)×40%
展业成本=没有所得税收益×(1-20%)×25%
问题1:什么叫收入额?
收入额,从财务会计视角说,是记入财务账的销售额,含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从运营视角说,是接到的流动资产。
从税款视角讲,应就是指财务会计收益减掉成本费、花费、税费后的账户余额。
问题2:20%是啥?
从税款的角度观察,就是指与获得收益相关的费用或花费扣除规范,是法律规定扣减花费。
假如保险代理人与证券经纪人的花费扣除规范低了,提议立即确立提升法律规定扣减花销规范至40%,不适合新增加“展业成本”定义,由于各个领域的劳务报酬所得都是有展业成本,仅仅有的高,有的低而已。新增加定义使扣除花费测算繁杂,徒添社会成本!本人感觉45号公示测算展业成本的扣除次序更合乎记税基本原理。
问题3:为什么要扣减5000?
5000的花费扣除规范是综合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法律规定扣减花费,存有反复扣减问题,搞混定义。
A.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发生了本质更改
改税前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没有所得税收益×(1-40%)-附加税费)〕×(1-20%)
新税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没有所得税收益×(1-20%)×(1-25%)-附加税费-别的扣除
这二者较为有着必定的差别。
B.预缴申请方法非常值得再科学研究
改税后对比劳务报酬所得的累计预扣预缴法较为繁琐,同是工资薪金所得,却因领域不一样而申请方法各不相同。提议选用质监总局2018年61号公示按次预扣预缴的方式,适用按月转换后的税率表预扣预缴,简易好用。
一是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很有可能工资不持续,累计扣除存有多扣5000的状况;
二是劳务报酬所得无论设计方案多么的精确的预扣,只需缴税本年度收入额超过60000元,本年度终结经营者都必须年度汇算清缴。
三是对低收入者的危害极大。
国税总局公示2018年第61号第八条第三款:预扣预缴税金时,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每一次盈利不超过四千元的,扣减花费按八百元测算;每一次收益四千元以上的,扣减花费按收益的百分之二十测算。
对聘请为保安人员、保洁服务及其给予零星劳务公司者,月平收益约2000元,按月预扣的税金,要直到年度汇算清缴时才可以退回,占有经营者资产。
到了出口退税的情况下,保洁服务会哭着说:申请办理电子器件出口退税?我想会我便不容易来当清洁阿姨!你们年轻人仗势欺人!
C.申请方式愈来愈繁杂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的方式现阶段有四种:
一、居民个人一般工资薪金所得按次预扣预缴,适用61号公示税率表二测算缴税;
二、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的对比劳务报酬所得累计预扣预缴独特方法,适用61号公示税率表一测算缴税;
三、长期性持续的工资薪金所得对比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的申请方式,适用61号公示税率表一测算缴税;
四、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按次代收代缴,适用61号公示税率表三测算缴税。
除非居民个人外,居民个人无论采用哪一种申请方式,获得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别的扣除的本年度累计收入额做到60000多万元,或是多扣税金申请出口退税的,本年度终结都必须申请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在第二年的3到6月期内自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