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税务优惠(本月/消息)
作者:陆倪萍 发布时间:2022-10-02 21:40:14 点赞:次
核心内容: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陈雪柠9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陈雪柠
9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操作指南明确,该政策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的方式享受。企业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高新技术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举例来说,假设某公司第四季度购置了单位价值100万元的生产设备,可以选择在据实扣除100万元基础上,再允许税前加计扣除100万元,合计可在税前扣除200万元。
这项政策对购置的设备、器具有哪些要求?
操作指南显示,根据《公告》规定,对购置的设备、器具主要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购置时点上,应是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二是从购置资产类型 上,购置的设备器具应当是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将该设备、器具按固定资产管理。对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