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税收政策(实时/推荐)
作者:乔文泽 发布时间:2022-10-03 05:46:19 点赞:次
随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服务体系的建立,医疗设备更新换代速度的加快,市场需求急剧增长,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模和收入水平,客观上推动了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国家对于医疗企业有着严格的分类,而三类医疗器械是最高级别的医疗器械,因为该行业特性导致进项低销项高,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比较重,为地方税务带来的税收也很高,而对于这样严格控制的行业,能够享受的税收政策却不多,所以税收压力成了该行业的热门问题。

就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着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为医疗器械行业税务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而医疗器械这个行业对于很多地区来讲是比较受欢迎的,对于总部经济招商而言,税收是重中之重,地方财政拿出优惠政策来大力吸引招揽企业入驻当地园区,并且不需要实体入驻,这对于区域就没有限制,这个政策对于三类医疗器械企业其实非常契合,虽然因为医疗性质受到药监局的管控,需要场地环境的证明文件和办公用品的布置,质量管理员及质量手册等,但园区对于包括药监局在内的工商、税务、财政早已协调好,一切以招商引资工作为主,放宽企业入驻的条件,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纳税大户可以一事一议。

对于入驻的医疗器械企业来说,我们是免费提供注册地址,企业只需要根据政策的流程和园区的要求布置场(小邓136)地提交申请资料(2978)即可取得资质(6283),后续正常经营正常纳税享受财政税收扶持(),当月纳税次月奖励。
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1、享受增值税地方留存(50%)的70%财政奖励,例如当月缴纳1000万,地方留存500万,次月奖励企业350万。
2、享受所得税地方留存(40%)的70%财政奖励。例如当月缴纳1000万,地方留存400万,按申报纳税后的下一个月奖励企业280万,纳税大户一事一议,奖励最高可达8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