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个人账户大额进账(当日/商讯)
作者:宋胜赞 发布时间:2022-10-07 22:39:34 点赞:次

A公司在经营某房地产项目的预定、销售的居间服务过程中,A公司宣称“团购有优惠”,收取了我区群众11人的“团购费”共计80余万元,但该笔款项未折抵房款,且未退回。该案因此成讼。

经营亏损案情陷入僵局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使用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发现该公司名下无存款、车辆、不动产等可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传唤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到院,查询公司账目,发现该公司
经营状况为亏损,案件陷入僵局。

蹲守+搜查 发现“内部”账本
面对该案11名申请执行人焦急的神情,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即刻请示汇报召开专案研讨会。会上,执行法官们分析了该公司的经营特点,发现该公司可能存在收入与账目不符的情况。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即:一方面由执行干警通过蹲守等方式对该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进行摸底,另一方面对该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搜查。

搜查现场
经过蹲守,执行干警发现该公司一直以来正常经营,业务较多。

搜查现场
同时,执行干警通过走访与其有过业务联系的群众,了解到该公司业务员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显示销售业绩的文案,并存在通过微信转账收取居间费等情况。

搜查现场
随后,经过搜查,执行法官找到了该公司的“内部账本”。经过初步核实,该公司确有履行债务的能力。
释法明理案款如期给付
执行法官以上述证据为依据,再次传唤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相关负责人到院,向他们阐明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慑于法律权威,当即表示改正错误,积极筹措款项,在三个月内履行完毕,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后该公司如期将执行款80万元交到蓟州法院,11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部得到实现,一件看似执行不能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事后当事人特意来到法院对法官表达了谢意。

本案中,执行法官没有简单的通过网络查询方式确定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而是切实摸清其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式,尤其是财务收支方式,并以此为突破口,适当运用执行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转载注明掌上蓟州
来源:蓟州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凤杰
责编:王晓刚
审核:马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