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管税收返还(本月/阐释)
作者:胡金波 发布时间:2022-10-08 04:35:06 点赞:次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张云山
昨天晚上,经济学家@管清友发了一条微博:政府退税“红包,个税25%封顶,改革开放先行区真香!吸引世界顶尖人才,降税是个好办法。中国创新第一城深圳,走出关键一步。
虎年春节前夕,有不少在深圳的高科技企业工作的员工收到了来自深圳人社局的税收返还“大红包”,都是万元起步。这一税收返还源自2021年7月5日深圳发布的《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根据这一指南,在深圳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和创业投资企业中工资薪金在70万人民币以上的,以及其他申报人工资薪金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税收返还的奖励。




深圳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规定市政府每年在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作为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资金。
据此,深圳市将继续设立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以奖励在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其中,创新人才奖按照自愿申报、严格审核的原则进行评审,每年评审一次,对获奖人员给予奖励。
与之前的《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暂行办法》相比,此次出台的《办法》为兼顾申报单位与个人贡献,增设了企业年度自主申报名额,按照企业在深圳市缴纳各项税费收入情况分档确定。全市自主申报名额分配方案根据年度奖金总规模和申报情况调整。奖励专项资金额度也从共3亿元增加到10亿元。
按照《办法》规定,奖励标准根据获奖人员上年度对深圳市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贡献确定。其中,最高档奖励金额不超过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