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税收优惠政策2022(本月/解答)
作者:季烨 发布时间:2022-10-08 07:20:11 点赞:次
核心内容: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注册地址在浙江杭州,但我们的业务不光是杭州,在绍兴、上海、苏州都有住房出租业务。请问我们要享受增值税减按1.5%的优惠政策,是不是要在住房租赁地的住建部门都要进行报备啊?答:感谢您的提问!按照2021年第24号...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注册地址在浙江杭州,但我们的业务不光是杭州,在绍兴、上海、苏州都有住房出租业务。请问我们要享受增值税减按1.5%的优惠政策,是不是要在住房租赁地的住建部门都要进行报备啊?
答:感谢您的提问!按照2021年第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