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的情况(本月/解读)
作者:姜小刚 发布时间:2022-10-10 22:02:01 点赞:次
1、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哪些药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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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文件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自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2、企业扶贫捐赠的货物,缴纳增值税吗?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可追溯执行上述增值税政策。
3、哪些利息收入能免征增值税?
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取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等。
4、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什么规定?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5、闲余资金购买非保本理财取得的投资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