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经济企业所得税政策(本月/消息)
作者:曹梁 发布时间:2022-10-12 18:28:28 点赞:次

说到企业的税收筹划,我们经常听到的方法,除了国家或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个独企业或个体户的核定征收以外,还有“总部经济”。
关于前者,华创君经常提到,但关于“总部经济”却较少提及。今天,咱们就聊一聊,“总部经济”是如何帮助企业减轻税负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涌现出一些跨市、跨县的大企业,甚至不乏跨国、跨省的大公司。由于总部属地缴税,而分公司、工厂不具备法人地位。因此,企业的总部在哪儿,理所当然就是在哪儿贡献政府的财政收入。
于是,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引进大企业的总部到本地注册,会积极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创造优质的投资环境,最重要的是,会给予进驻企业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就是总部经济。
也就是说,总部经济是地方政府给企业提供的避税手段。政府从中可以获得招商引资,企业可以减轻税负。
在总部经济的模式下,企业无需实体入驻,不用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就可以享受到总部经济的税收优惠。其优惠政策主要分为两种形式。
01 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与合伙企业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税法规定,个人“经营所得”项目,按照5%~35%超额累进税率纳税。如果应纳税额为100万元,那么要缴纳的个税为:100×35%-6.55=28.45万元。税负率达到28.45%。
而通过核定征收政策,可以核定个税的应税所得率。例如,服务业的应税所得率为10%。即,100万元中,10%为应纳税所得额,那么要缴纳的个税仅为:100×10%×20%=2万元。税负率仅为2%。
但是,目前核定征收的政策正在收紧,如上海,已经将个独、合伙企业的核定征收,全部改为了查账征收。因此,利用核定征收政策避税的难度增大了许多。
02 返还税收
我国的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大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便是共享税种。增值税的分配比例为中央50%,地方5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分配比例为中央60%、地方40%。
地方政府为了扶持进驻企业的发展,可以给企业返还地方留存部分的80%~90%。该项政策主要针对公司制的企业。
如,应纳税额为1000万元,要交的增值税为1000×13%=130万元。利用总部经济的税收返还政策,这13万税款,可以返还130×50%×90%=58.5万元,税负率由原本的13%降到了7.15%。
财政返还的税款,直接转入企业的对公账户。并且,该税收返还政策可以叠加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一同享受。
所以,无论你是个独、个体户或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公司,通过总部经济模式,都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