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一轮减税降费(当日/消息)
作者:陈忠梅 发布时间:2022-10-12 19:15:38 点赞:次
封面新闻记者 滕晗
1月25日,国新办举行2021年全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2022年将针对市场主体需求,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图片来源:国新网)
具体看,将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更新创造。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将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增加活力,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将聚焦增强地方财力,为减税降费提供保障,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向市县基层下沉,避免地方因财力不足而在减税降费上打折扣;将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骗税,坚决制止乱收费。
会议透露,在“十三五”期间累计减税降费超过7.6万亿元基础上,2021年又新增减税降费超1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去年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包括,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减半征收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去年,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加大支持力度。延续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100%,并允许企业可以按照半年或者提前享受2021年前三季度的优惠。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实行按月全额退还新增的未抵进项增值税税额。

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图片来源:国新网)
疫情期间出台的阶段性政策也在去年进行了分类调整。延长疫情期间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执行期限,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取消港口建设费,降低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取消普通护照加注收费,并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的整治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及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优惠等制度性优惠政策继续实施,政策叠加效应继续显现。
此外,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允许企业提前享受2021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新增对于煤电和供热企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等政策支持。
许宏才表示,2022年将针对市场主体需求,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总的看,2022年减税降费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终端消费、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