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税收优惠政策(本月/分析)
作者:张连海 发布时间:2022-10-13 02:16:39 点赞:次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崇明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为深化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鼓励新能源汽车在崇明的推广应用,崇明县经委制定并发布了《崇明县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专项补贴操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可在享受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获得一次崇明地方财政补贴。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续驰里程大于等于100公里的,补贴1.5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动续驰里程大于等于50公里的,补贴1万元/辆;燃料电池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为1.5万元/辆。
《办法》明确,只要是在2016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均可享受补贴,崇明户籍居民、最近一年内在崇明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的本市户籍居民、最近24个月内连续在崇明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等可享受补贴政策。单位用户则是指崇明党政机关和注册地及税收户管地均在崇明、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适用《办法》的汽车为新能源乘用车,需是在上海市销售和使用,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推荐车型目录,并符合上海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及管理规定的非用于营运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必须同时满足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1.6升、混合动力工况百公里油耗小于等于5.9升、油箱容量小于等于40升几个条件才可享受补贴政策。“可享受补贴的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施需建设在崇明范围内,由崇明供电公司安装电费专用计量装置。另外,车辆运行数据需接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平台,且未发生过买卖、转让、赠与等所有人变更的情况。”崇明县经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除了一次性购车补贴,符合条件的市民还可享受充电补贴。对充电设施建设在崇明范围内的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在2016年到2017年间发生的充电费用,凭该充电设施专用电费发票可获得50%的资金补贴。
具体申请补贴流程为:在崇明县经委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经委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相关信息将在县经委及相关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资金。经查实骗取补贴资金的,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公布的《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崇明将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充电站点和充电桩建设,实现横沙岛全绿色交通出行,倡导慢行交通和低碳出行,积极发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