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还有核定征收吗北京(近期/解释)
作者:刘天富 发布时间:2022-10-13 22:34:20 点赞:次
现在在网络上大肆宣扬一种税筹产品,即在有税收优惠的地区或园区成立一个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最终税率低至0.4%-0.7%。利用这个个体工商户给另一个盈利的企业每年可开具不超过450万元的发票,以达到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和将分红款项以极低税款成功转移到个人账户(所谓成为交过税的阳光收入)。
那么这种方式真的合法合理合规吗,真的没有税收风险吗?我们 一起来看一下:
首先,从核定政策来看,近几年个体户的核定征收方式逐步取消,各地确实有不同的园区还有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政策,但能持续到什么时间是个未知数;当个体户也都查账征收了,在没成本费用发票的情况下,还能达到这么低的税负吗?
其次,从企业经营来看,一个个体工商户,一年几百万的收入,无资产,无员工,无场地,这样的一个企业是如何每年创造几百万的收入呢。
再次,从地区差异来看,也很容易发现问题。例,一个北京的建筑工程企业,会从重庆的个体户采购建筑用材吗,采购量得达到什么体量、价格要低到极致,才会不考虑运输成本和时间成本吧!基本企业综合考虑采购量、运输成本、时效性等因素都会就近解决建材的采购。又或者北京的一家大型企业会跨越千里在三线城市找个个体户做管理咨询吗?从人才的分布角度看,经济发达地区,企业业态相对丰富,案例也就比较多,人才也相对集中到这些地区。
然后,从资金流向来看,资金从企业转到个体户个人账户,不管中间再过多少个个人账户,最终这些钱都要回转到那个最终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大笔资金收入,能否给出合理的的理由呢?
企业的实际经营中,一笔真实经营的业务会涉及合同、发票、资金往来、货物或服务、运输、质量、结果交付、交付验收等等要素,而且每个要素之间业务一致事实相符。而这里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不同企业、企业员工等其他角色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