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增税核定征收新规定(实时/解读)
作者:任海池 发布时间:2022-10-16 14:55:05 点赞:次
(来源:楼三姐)
2017年12月下旬,一则深圳商务公寓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标准由之前的5%上调为10%在网络传开,并引发一些网友和自媒体的过度解读,甚至被认为是深圳商务公寓的调控新政。然而真相是怎样呢?昨日,深圳市地税局官方向本报记者回复,目前深圳个人转让非住宅类存量房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率没有变化,商务公寓仍然是按照5%征税。
网传土地增值税上调
“重磅:公寓土地增值税上调,200万公寓要交30万税”、 “买商务公寓的哭了,从5%变为10%,网传深圳商务公寓土增税上调!”、“深圳商务公寓要加税了?200万的房要交30万税费”……这是12月末深圳一些网络媒体和自媒体的标题。
这些文章指出,深圳12月下旬开始二手商务公寓交易出现税费调整,把商务公寓归为办公楼,土地增值税缴纳税点从5%上调至10%,向北京上海看齐。这类文章截至昨日仍然在相关公号挂出可以正常阅读。
记者了解到,此轮谣言的源头最开始源自于一些中介发的朋友圈:“商务公寓的土地增值税核定计税,税点由以前的5%,变更为10%。即:商务公寓核定土地增值税=(过户价?增值税)×10%”相关内容被广泛转发。
(楼三姐不禁要发问了,此轮谣言传的如此之广,为何有关部门不及时站出来权威发声表态以正视听呢?)
地税局:征收率没有变化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方式为:应缴土地增值税=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收土地增值税。深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它非住宅类房产为5%。

深圳市地税局昨日向本报记者回复表示:目前我市个人转让非住宅类存量房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率没有变化,相关政策也未进行调整,如有调整我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因为深圳建筑类型有商品住房、商务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等。深圳地税局官方征税时认定的“商务公寓”的定义是什么?是按照商业类分还是其它类型分?
对此,深圳市地税局表示:征税时认定的商务公寓分类标准以国土产权管理部门产权证书的分类为准,目前,商务公寓在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时归为“其他类型”。也就是说,商务公寓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税率仍为5%。
小知识:商务公寓≠商办产品
为何“商务公寓” 增值税上调谣言为传的如此之广,记者了解到,还是因为有市民和中介对“商务公寓”和商办产品“傻傻人不清楚”。
什么是“商务公寓”?根据2014年颁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用途范围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也就是说,备案用途为商务公寓的,本身带居住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