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可以核定征收吗(当日/阐述)
作者:周文星 发布时间:2022-10-17 02:15:56 点赞:次
北京企业年底利润分红税负高,核定征收即可解决公转私
本文作者系资深税务筹划师刘老师

北京是我们国家的心脏,经济发展的最繁荣发达城市,快11月份了,北京的很多企业都在做今年的最后账务处理,对明年企业的发展和公司财务预算等做计划,在目前第四季度时期,北京的许多工程和项目都已完成,很多企业的大部分工程款和其他的款项都回款了,钱到账公司财务要对公司利润做汇算和账务的申报纳税,所以每年的第四季度都会出现一个开票高峰期。
企业在开票的时候就需要完税,一年的业务差不多都在这个时候回款,企业所得税按照25%征收,有足够的成本票进行抵扣还好,如果企业没有足够多的成本票进行抵扣,那么会出现利润虚高状态,且股东想要把利润拿到手还需要再交你20%的分红税,比如100万就需要交25万的所得税,15万的分红税,拿到手的只有60万。

并且现在的银行监管系统和税务系统都在监管大额转账,特别是公转私,浙江等地区已经在试点大额现金管理了,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公转私对企业的风险非常大。
企业可以通过税收洼地的政策来解决企业成本票和利润分配公转私的问题。企业可在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分包的模式将部分业务分包到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政策,同时又能取得相应的合法合规的成本票。
增值税1%(到今年年底),综合税率在1.56%-3.16%,税前核定,会出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表。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企业在将个人独资完税后,就可将其余的利润体现出来,分配到其他股东等账户,合法的公转私,避免了账户大额转账银行系统监管和不必要的一些税务风险。
例如某科技公司将500万的业务分包给洼地的个人独资企业,
增值税:500万/1.01*1%=4.9万
个人所得税:500万/1.01*10%*30%-40500=11.1万
附加税:4.9万*6%=0.294万
综合税额:4.9万+11.1万+0.294万=16.29万
500万的业务只需缴纳16.29万,可直接的解决了企业成本票问题,降低企业综合税负,完税后可直接提现到法人的账户进行自由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