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的税筹划包(实时/理解)
作者:李耀君 发布时间:2022-10-18 08:39:52 点赞:次
法定税费负担较重,是事实。以前,虽然法定税费负担重,但因为税费征收、稽税执法有疏松,所以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比法定税费标准低些。低出的这一部分,甚至构成很多企业所谓“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在,国家逐步加强了依法征税以及税务稽查的力度,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基本与法定税费标准持平,企业之前的部分“利润”没有了。
所以,经营企业越来越难了。
难在盈利难度越来越高了,成本增加了,盈利难度自然就提高了。
难在投资经营门槛提高了。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规模大了边际成本就低了,边际成本低了,企业盈利的可能性才能增加。那么如何生产更多的产品,占领更大的市场,形成规模效益呢?方法不多,基本上得靠扩大投资,增加资源投入。难就难在这个增加资源投入。以前,投较少的资源就可以把企业运转起来,开发出较小规模的市场就可以实现盈利,滚动发展,现在,不行了。
从这个角度看,税费征收执法的严厉,某种程度上也促进了股权投资活动的繁荣,以前靠一己资源就能做起来的生意,放现在不够了,得整合他人的资源共同来做了,也就是说,迫使股权融资投资活动、股权合作项目增加了。毕竟,有14亿人的市场,吃、住、行、学、医、乐,客观需求就在那里,不管商业环境好还是不好,商业一直都在,大家还是要从事商业经营的。再说,经商总好过拿死工资。
长期来看,国家肯定要减税减费,因为,如果企业税费负担一直这么高,会抑制公民的创业积极性,不利商业繁荣,也不利于我国企业建立国际竞争力,最终不利于国家税收的持续增加。
等着国家减税、减费,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企业还得自己想办法。
税费是痛点,税务筹划就是刚需。
税务筹划,就是依法对标税费征收指标,合理安排收入和支出,尽可能少交税,还得合法。
我不是税务师,我是做股权设计业务的。经历几次与税务师的合作,我学到了些税务筹划的基本逻辑,冒昧分享一下。
不专业,因为专业在于细节,我不懂细节,只能泛泛说说逻辑。
我觉察到的税筹逻辑有:
第一,分散收入。这是最重要的逻辑。国家征税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征税越多。如果企业把收入都集中在一起,那么就会触及高税率,就需要多缴税。所以,税务筹划的第一要务,就是把收入分散到多个纳税主体,不能集中到一个纳税主体。
第二,突出成本。增值税是按照交易额缴纳的,所得税是在扣除成本后缴纳的。所以,突出成本是税筹的重要方法。这里之所以用“突出”二字,是因为企业有很多成本没有显示出来,实际上是成本,但因为不够显性,或没通过一定的方法做成显性,纳入财务账,最终没被核算为税法承认的成本。
第三,寻找洼地。各地的税费政策不一样,有的高,有的低,有的有奖励,有的没有奖励,有的有优惠有的没有优惠。税务师常会指导企业在合适的地方设立一些关联企业,通过合法地发生关联交易分散收入,同时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我发现这三个方法的实施,都与股权架构密不可分。
先说分散收入。分散收入就是要把企业的收入分散到多个,甚至是许多个公司,每个公司都是一个纳税主体。收入分散了,各个公司的收入都不够大,尽可能少地触及更高的税率标准,最终实现少纳税。苹果手机公司的整体收入就非常大,但又是在全球分散的,汇总到总部并在美国纳税的只是一小部分。
分散不是转移,不是偷逃,得经过总公司股东的同意,也就是说,那些承接公司部分收入的公司必须得在总公司的监控范围之内,实践中常是子公司、孙公司、参股公司等等。这里面就涉及到母公司与下属公司间的关系问题,具体来讲就是如何持股?是间接持股还是直接持股?是显名持股还是隐名持股?持多少合适?让下述公司员工持股吗?让合作伙伴持股吗?这需要从股权上进行多层次、立体性架构设计,形成一个关系规范,协同方便,监控有力的企业群。
突出成本也会涉及公司的设立问题。企业有相当多的业务需要通过委外的方式显示成本,就是增加各类供应商,主要是技术服务的、管理咨询的、人力资源服务的、财务法律咨询的、餐饮服务的、培训服务的、租赁服务的等等,而且每个项目所在行业的税率还不一样。用这种方式突出成本,本质上也是分散收入的方法,把放在一起无法显示成本的功能,分散到多个企业里,收入也跟着分散过去,人员也跟着分散过去,最终减少纳税。这个方面适用于收入高体量大的企业。正如我们在现实中所见,那些经营好规模大的公司,往往都有一群小公司围绕着。
这里就涉及到母舰公司与护卫舰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问题,有几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
1、母舰与护卫舰要不要成为关联公司?成为关联公司会不会看上去显得主业不明?不成为关联公司会不会让公司的收入蒸发,令股东不满?
2、母舰与护卫舰的任职人员如何安排?会不会失控?会不会构成法人混同?如何隔离彼此的风险?
3、如何规范关联交易的问题?如何防止弄巧成拙,不但没降低成本,还增加了成本。
关于寻找洼地的方法,这个最难平衡。税费法定标准都是中央定的,中央和地方有分配方案。各地的直接性的税费减免、优惠、返还、奖励等政策都是在自己的分成范围内操作的,但对企业也是有要求的,整体就是“先交后退”,本质是要引导企业在本地落户,繁荣本地经济,最终也要为本地贡献税收。各地政府定税费优惠政策时,往往也都是坚持“交的越多,优惠的越多”的原则。
不仅如此,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也是个市场主体,也是希望有更多的收入,也是更喜欢纳税多的企业,喜欢扶持纳税多的企业,而其扶持措施也远远不止税费优惠这一块儿,社会地位、保护程度、政策倾向、项目机会、排忧解难......方方面面都可以体现。
如果把收入分散到外地,在外地纳税,那么在本地纳税就少了,在本地纳税排行榜上的排名就往下沉了。那样的话,税费负担是轻了,但影响了其他方面的收益,到底划不划算?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