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值税发票可以返钱吗(本月/研读)
作者:杨胜棵 发布时间:2022-10-18 21:35:54 点赞:次
会计小伙伴有没有在工作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
老板气冲冲地走近财务室,质问到:钱还没收到!为什么要交增值税!
此时身为会计的你应该怎么回答?
首先,
作为打工人要体谅一波老板,
老板并不是财务出身不懂很正常,即便是略懂一点,但开公司就为了赚钱,但是现在钱没赚到还要掏钱出去,一次两次的老板或许不在意,但是次数多了老板就要顶不住了,谁都会郁闷。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
第一,增值税的特殊性
增值税我们都知道,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概括起来就是——
- 收到钱了要申报纳税
- 没收到钱,但是有销售货款的凭证也要申报纳税
第二,业务流程的冗长
做生意开公司供应商必然不止一家,企业垫付上游税款从下游收回,这是最基础的业务流程,如果企业供应链很多,累计垫付的税款就不再是一笔小数目,下游钱暂时收不回来,企业的资金流紧张,老板自然会生气。
但是税款是不能拖欠的,收没收到钱都要申报增值税,如果一年半载收不到钱税局难道要等你那么久?
融易算提醒:增值税是国税,必须按时入国库的,滞后申报是税务风险。
以下4种情况需要预缴增值税
一、跨市(县、区)提供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
二、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或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不动产经营租赁
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其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四、转让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税款。
(2)个体工商户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五、销售房地产
(1)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