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包括哪些依据(当日/热点)
作者:翁素云 发布时间:2022-10-19 06:18:44 点赞:次
一、税务筹划的由来
税务筹划,个人认为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这概念最早来源并非在中国。从已有文献记载探源税收筹划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的意大利,因为在那时,意大利的税务咨询业务中已存在税收筹划行为,意大利的税务专家地位不断提高,这可以看作是税收筹划的最早萌芽。
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作出有关税收筹划的声明:“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谋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他的观念赢得了法律界的认同,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在以后的税收判例中经常援引这一原则精神。
1947年,美国法官汉德指出:“人们安排自己的活动以达到低税负的目的,是无可指责的.税收是强制课征,而不是自愿捐献,以道德名义要求税收,纯粹是奢谈。”20世纪90年代,税务筹划的概念逐渐引入中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近三十多年来,其在许多国家中的发展更是蓬蓬勃勃。 此外,社会中介组织,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业务中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为客户提供税收筹划。即便是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的研究也非常重视,因为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活动中,可以掌握多种税收信息,使税收法制与征收管理的建设日臻完善。同时,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文章、刊物、书籍也应运而生,新作不断,这进一步推动了税收筹划研究向纵深发展。

二、税务筹划的概念和特点
税收筹划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以下是国内外主要学者的观点:
(1)国外学者主要观点。梅格斯提出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尽可能少的税收。印度税务专家雅萨斯威指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利用减免税等税收政策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定义税务筹划为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2)国内学者主要观点。广义的税收筹划包括节税、避税和税务转嫁;狭义的税收筹划仅指节税。张中秀认为现行的税收筹划应该将涉税人风险考虑进去,指出纳税筹划应包括一切采用合法和非法手段进行的纳税方面的筹划和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主要包括节税筹划、避税筹划和实现涉税零风险。倪俊嘉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角度考虑,认为税收筹划应包括征税筹划和纳税筹划。从实务角度总结来说,目前国内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纳税筹划专指一种情况即节税筹划,也就是认为节税筹划与纳税筹划是相同的范畴;二是将纳税筹划向外延伸到各种类型的少缴税、不缴税的行为,甚至将偷税、逃税、欠税都包括在纳税筹划的范畴之内;三是关于对各种纳税事务的筹划,是一个全方位的概念,涉及到纳税人纳税事务的各方面,但纳税筹划不能违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纳税筹划是企业的一种理财活动,是指纳税人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纳税事项进行系统安排,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3)税收筹划的特点。一是非违法性。指税收筹划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对涉税事项所做的事先安排,以达到节税的目标。二是超前性。三是目的性。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就是尽可能少缴税。四是综合性。税收筹划涉及到法律、会计等各方面的知识。五是动态性。税收筹划随着时间不断地变化。六是互利性。税收筹划能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减轻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七是遵从性.税收筹划必须遵循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