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减免怎么个减法(近期/阐述)
作者:汪瑞 发布时间:2022-10-19 12:25:24 点赞:次
南都讯 记者傅静怡在深圳市政协六届二十三次常委会议“促进深圳民营经济发展”专题协商会上,不少政协委员对深圳的人才政策提出了建议,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码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CEO黄鼎隆就提出了建议“对深圳的人才政策做点‘减法’”。

黄鼎隆说,深圳自2000年以来,出台的人才文件或政策50条左右,每年平均发布3-4项,充分展现了深圳市对人才工作的重视,政策力度很大。例如,上个月在深圳未来技术峰会上,深圳副市长王立新九宣布“来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短缺人才将享受15%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在业内引起很大反响,众多创新技术企业都感到这是很实用的政策,很受鼓舞,给人才直接减免个税本身就是很好的减法思维案例。
“然而,当企业进一步去研究这个政策如何才能享受时,却发现不是想象的那样。”黄鼎隆指出,省财政厅、省税务局6月17日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列出申报人的基本条件,这项政策主要是针对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也就是说,如何把扩大受益面积值得关注,黄鼎隆建议最好落实一些能够惠及大多数人才的政策。
同时,黄鼎隆还举了其他国家的案例,他说对标其他国家的做法发现,大部分国家的人才激励机制是重培养、重精神激励,重所用不重所有。例如:日本针对卓越贡献的创业人才给予奖励、优先让青年人才承担项目;韩国注重科技激励、注重韩裔人才培养,新加坡注重科技实业精英,聚焦科技实业人才;印度实行精英战略,注重人才,甚至承认人才的双重国籍。
黄鼎隆指出,追求人才、发展人才的核心是关注其“所用”的价值而不是“所有”,更不是一味的强调出很多的人才政策,而是要适合的政策。而目前来看,深圳出台了很多政策,其实过分的再强调人才的“所有”,比如对人才资质、过往经历和成绩的审核等,忽略了人才引进来以后是否能被深圳“所用”。
在研究了人才政策后,黄鼎隆指出,目前深圳的人才政策导向偏差,过分的关注评定门槛。“所有”的政策导向下,人才政策执行落实更加脱节,执行文件也是机械的核对人才“所有”,流程繁琐复杂,需要评定的部门杂多,导致人才要滞后两三年才有可能享受到激励,有的甚至因为资格的偏差享受不到政策。“比如,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及1+6文件中强调了对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倾斜,然而实际执行中,高层次人才的子女还是必须首先满足普惠入学条件,在户籍、房产等积分达标的前提下进行倾斜,可以说这项政策其实有点形同虚设。”黄鼎隆举例。
在此基础上,黄鼎隆建议,最好建立相关人才政策的常设执行机构。深圳的人才政策多,但落实情况欠佳,执行流程和标准会经常变化,使得政策的日常执行与落实不能到位。从另一方面来说,引进的人才都不知该如何申报、享受到相关政策。还有长效机制不能朝令夕改,要保持政策延续性,特别要与执行流程一致性。多落实政策比频繁出台政策、修改文件好,应该考虑完善已有的政策,并且长期坚持执行。
而从现有的政策来看,黄鼎隆指出,现有政策过分重视海外留学经历,但对于国内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力度明显不够,这一定程度上是在打击国内人才的信心。留住人才也需要考虑政策公平性,注重对已来国内人才的培养,已经在深圳的人才对深圳的贡献更大,更需要给予相匹配的人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