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税务筹划案例分享(近期/表述)
作者:袁继贤 发布时间:2022-10-21 09:45:13 点赞:次
虚开发票罪,是指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罪名)
近期,多家劳务公司虚开发票,被税务稽查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案例一:天津云盛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6月01日至2018年07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普通发票20份,票面额累计194.39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案例二:天津叶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4月12日至2018年06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普通发票26份,票面额累计209.97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案例三:天津市庆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3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00份,票面额累计950.43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案例四:天津市安林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04月23日至2019年09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94份,票面额累计1402.81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案例五:天津琴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经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8年04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对外虚开普通发票54份,票面额累计442.8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是目前很常见的一种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单位取得的劳务收入按差额征收营业税政策,被一些企业滥用,成为企业规避税收的重要手段。
关于劳务派遣的税收问题,一直是财务上最头疼的问题。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存在税收风险和发票问题。要是劳务派遣的涉税问题没搞懂,很有可能引来税务风险和稽查!
劳务派遣中的个税问题
1. 被派遣工人的工资
(1)一方支付:实际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公司和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除义务人。
(2)双方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公司和雇佣公司双方取得工资报酬收入的,实际支付的公司和个人为扣除义务人。之后纳税人必须自己申报。
2.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常见于一些建筑企业、影视制作、公共关系活动)
(1)劳务派遣单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设立分公司的,以分公司为扣缴义务人。
(2)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以用人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3. 建筑安装行业的特殊性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工作期间的工资、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劳务派遣依法扣除缴纳,向职工工作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劳务派遣中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1)根据(公司)协议,直接向派遣公司支付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
(2)直接向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作为工资薪金和取得福利费的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可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基数,作为扣除其他各种费用的基础。

劳务派遣中的增值税问题
《财税[2016]47号》: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分别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和征收率3%进行计算。
所以,这两个选项都可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同时扣除代用单位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保结余作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的5%计算增值税。
劳动力派遣这一行业,属于服务业,它与一般商品流通行业不同,缺少进项发票,无法及时抵扣进项,许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都会选择差价计税的方法,因为这种方法使公司少交部分税,减轻公司税负担,但差额计税时要掌握一些开发票,报税,日常工作差异处理。
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不能很好地区分派遣到各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名单,因此牵扯到人员、工资统计问题;银行回单、明细乱;就容易出现工作问题。
劳务派遣的涉税风险
1. 雇主将应作为劳务费或职工福利费支出的一部分计入工资薪金支出(正确的科目管理费—劳务费),如果是工业企业入主营业务成本,也可以计入劳务费。
2. 派遣公司将从雇主获得的总价款中扣除代收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确认其收入,但将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税前扣除,造成该部分成本费用重复税前扣除。
3. 工资薪金支付方没有履行扣缴义务;派遣公司通常只与部分劳动者签订合同,有的通过往来户支付工资等方式;再或与用工单位推托,形成逃避社保和代扣代缴的代扣。
4. 扣缴义务人对税款、扣缴费用和税率、扣缴错误的税款适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