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东分红避税案例解析(3分钟前更新)
作者:严伟东 发布时间:2022-10-21 12:37:06 点赞:次
常见思路有三种!看看对你有没有用。让我们一起学习
(一)提议撤资。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根据政策,法定股东减资或撤资收回的资产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收回投资成本,一部分是收回的股息收入,另一部分是转让投资资产收入。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入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只有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的第三部分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2.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合资、经营合作等。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其他投资者和合作项目经营合作伙伴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补偿等名称,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但是,已经开始盈利了,撤资了?但是,已经开始盈利,撤资了?为了获得今年的分红,放弃以后的年度分红?
(二)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入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如果所有股东都是企业,并将股息分配给法定股东,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它只涉及企业所得税,可以很好地发挥股东股息避税的目的。建议将自然人股东转化为法人股东。(自然人成立独资公司,独资公司作为法人股东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