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的卡避税我有风险吗(近期/理解)
作者:吴全斌 发布时间:2022-10-21 13:33:50 点赞:次
摘要:许多中小企业主认为公司的钱是他们自己的钱,两者没有区别,不是这样,在法律意义上,公司的钱是法人的钱,法人是一种组织形式,法人的钱不是股东的钱,股东注入公司后,不能随意从公司账户中提取。但在实际情况下,中小企业股东不仅随意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还指示员工随意进行业务收支操作,导致公私账户混乱,账户资金大量,账面信息不真实,存在税务检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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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一样的意思吗?很多人认为法人=事实上,法定代表人并非如此。民法典中法人的解释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承担民事义务的权利和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一般来说,法人是承担独立责任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成立时提交政府机关备案的主要负责人。
1.与客户和供应商的联系
信用销售和信用购买是企业的正常业务类别,信用销售是企业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政策,以刺激销售,扩大业绩,允许客户延迟支付,形成应收账款;信用购买是企业与供应商协商先使用后支付,以满足自身现金流需求,形成应付账款。一般来说,通过加强催收、提供现金折扣、利用对方信用政策及时结算等方式,可以清理正常的往来账户。除这些正常情况外,商户之间的往来挂账也可能是业务操作不规范造成的。例如,公司向客户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但从股东个人账户收到货款,导致公司账面应收账款长期账户;同样,公司从股东个人账户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扣除,导致公司账面应付账款长期账户。这种不合规的业务往来操作,容易造成账务混乱,公私不分,涉税隐患很大。
2.与股东、员工的往来挂账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股东或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资金往来。股东和员工因公司业务事项向公司借款,如差旅费、业务接待费、固定资产费、厂房租赁费等,可在公司账户中按其他应收款支付;公司因现金流紧张向股东和员工借款,也可在公司账户中按其他应付款支付。当然,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增值税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当然,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资本交流没有正当理由,不符合常识判断,有隐藏收入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税收调整。需要征税的,应当征税。
接下来,我们将以宁波某公司的况为例,分析往来挂账的涉税风险。
宁波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销售初级农产品,主要产品为米粉,员工稳定10人。2021年公司基本情况如下: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7万元,利润总额为-42万元,年底资产总额为1864万元,符合小微利企业认定条件。2021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下:



(一)分析应收应付款项
公司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为123.4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12.83%;主营业务收入为1397.2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66.23%,2021年销售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508.与2020年相比,93%增加了80.33%。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远远大于应收账款;销售成品、商品、提供服务的现金的增长也远远大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从这些数据来看,2021年应收账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83%,说明公司销售的商品赊销比例较小,应收账款可以及时收回,公司不应滞销。
接下来从公司库存商品周转率入手,2021年库存商品周转率为0.84.库存商品周转天数为427天,这意味着公司库存周转期远大于1年,即1年内库存流通次数不到1次。一般来说,商品流通企业的流通次数为4~6次/年。与营业收入高增长相比,库存周转效率明显较低,不符合常识。与营业收入的高增长相比,库存的周转效率明显较低,这是不合理的。公司主要从事米粉批发业务。合作客户多为大型超市等零售机构。实际工作中库存商品消耗迅速,每月至少需要购买两次。也就是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库存的周转次数远远超过一次/年。
从税务检查的角度来看,低信用销售率、高收入、低周转率表明公司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 企业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库存巨大,无法消耗。这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其目的是增加增值税进项扣除额,少缴纳增值税。但由于产品生产成本与销售收入的匹配,购买这部分发票的成本无法正常转出,必然导致库存余额激增。有的企业在处理时直接结转为商品成本,即少缴增值税,少缴企业所得税。如果税务机关核实这种行为,是恶意接受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不仅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还要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刑事责任。
- 企业在销售商品时收到的货币资金不计入账户,销售收入确认,导致库存商品无法结转。企业销售商品收到的货币资金不直接进入公司账户,而是直接进入股东或直接控制人的个人账户。同时,未开具增值税发票,未确认销售收入。这是一种体外循环不良和隐藏收入的形式。未确认收入不能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导致存货余额巨大,无法消化。有些企业在处理时,故意使用多结转商品成本的方法来减少库存金额,这种行为也是非法的,一旦核实性质非常严重。
2021年底应付账款余额为-64.18万元,即预收账款为64.18万元,比2020年减少55.57%。一般来说,应付账款的负余额是由于企业未能及时取得供应商的采购发票造成的。企业应及时向供应商要求税前扣除合法合规的发票。另一种情况是为了支付较少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企业没有向供应商索要采购发票,导致应付账款负数,无法销售。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这对企业是不利的。如果应付账款负数长期挂账,即应付未付,在税务检查中很容易认定为确实无法偿还的应付款项被税务机关增税,增加了企业所得税负担。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直接将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分析其他应收应付款项
该公司2021年的其他应付余额为2282.32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17.98%。查阅科目明细账后,应支付给股东的金额为2232万元,为50元.32万元是应支付给员工的报销款。公司账户实收资本金额为0,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余额为0,表明支持公司资产的司资产的资金来自股东的注资。这也是一种不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虽然大多数行业在工商登记时不会被迫支付资本,但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股东认缴的资本将在公司章程中列出,股东应在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按照约定缴纳资本,认购期限不得超过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一些中小企业之所以将股东注入的资金挂在其他应付款上,是为了避免账簿印花税。这种会计处理确实很聪明,但不是明智的选择。
接下来,我将从税收的角度分析是缴纳印花税还是长期挂账:
- 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应缴印花税2232*2.5*0.025%=0.558万元。
- 长期挂账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首先,税务机关将结合个人银行卡账户流量进行调查,重点关注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个人账户是否经常有大额资金进出,即通过协调通知向银行索取流量,查看个人汇入企业的大额资金来源是否正常,是否存在体外循环不良。如有,将查补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并根据情况处以罚款;其次,《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个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减少本人或者关联方的应纳税额,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纳税调整。需要征税的,应当征税。如果税务机关将此行为视为个人为企业提供贷款服务,且企业与个人之间没有约定贷款利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则需要依法追缴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额=增值税2232*3% 城市建设维护税2232*3%*7% 教育费附加2232*3%*3% 地方教育费附加2232*3%*2% 个人所得税2232*5%*20%=97.32万元
以上只是一个简单的计算。如果企业体外循环不良,还涉及补缴逃税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承担至少97.32万元的税收负担,以避免0.558万元的印花税。由此可见,承担至少97.32万元的税收负担,以避免0.558万元的印花税。
查阅会计凭证后,公司应支付给员工的50.32万元报销费为高级员工支付的办公租金,并已向房东索取租金发票。由于税务处理规模和标准的不同,公司应及时向员工支付款项,员工长期垫付费用,涉税风险巨大,员工可以借此机会找到报销扣除工资避税的机会,企业可以承担未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的指控。这在中国是有案例的,如下是深圳的早期检查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