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如何变成核定征收了(当日/理解)
作者:陆建成 发布时间:2022-10-21 19:15:48 点赞:次

1.哪些资产损失资产损失?
企业不能准确判断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以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风、火、雷、震等自然灾害、仓储、运输故障、重大案件等异常因素造成的损失,是存货异常损失,应当以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企业所得税,存货单(单)损失超过500万元,无论形成什么因素,都应以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企业所得税。
2.批准征收的企业能否享受小额微利税收优惠?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起,符合条件的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含50万,下同)的,可享受2017年财税第43号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50%,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3.未扣除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用途发生变化,允许扣除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能否重新计算进项税额?
可扣除的进项税额可在用途变更的次月按公式计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房地产不得扣除且未扣除进项税的,用于允许扣除进项税的应税项目,可以重新计算进项税额。60%的部分从改变用途的次月销项税中扣除,40%的部分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扣除进项税。 每月从销项税中扣除。咨询税务机关。
4.如何处理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错误?
发现错误的,可以立即作废,重新开具;跨月不能作废的,纳税人应当将所有增值税发票退还税务服务厅,申请红色增值税发票,然后开具正确的蓝色增值税发票。如果纳税人申请开具的正确蓝色增值税发票的税收类型和征收项目与以前不同,系统无法提取已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只能重新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咨询税务机关。
5.如何处理包装押金和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