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个人所得税扣除(本月/研读)
作者:牛建平 发布时间:2022-10-22 00:53:14 点赞:次
自2021年最终结算启动以来,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纳税人仍存在特殊附加扣除填写错误,并选择了一些常见的误解进行介绍,以帮助您避免这些误解,并以正确的方式填写。
1、儿童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误区一:夫妻同时享受子女教育扣除1000元。
温馨提示:
对于子女教育,夫妻双方可选择一方按1000元100%税前扣除,也可选择双方按50%税前扣除500元。
可见夫妻不能同时享受子女教育1000元的扣除。填报前,夫妻双方应沟通子女教育扣除情况,统筹规划,选择最合适的填报方式,既避免浪费金额,又避免超额填报扣除。
误区二:教育终止时间理解不正确
温馨提示:
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儿童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时间点。如果填写教育终止时间,从下个月开始就不再享受儿童教育扣除。
如果你的孩子即将在当前教育阶段毕业,但将继续接受全日制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您将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时,应及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误区三:儿童教育阶段发生变化,填报时选修改
温馨提示:
如果孩子在教育阶段发生变化,在填写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不要选择修改,否则不能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当你孩子的教育阶段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入学考试时,你在个人所得税中APP操作时,不要修改,而是保持原教育阶段儿童教育信息不变,增加儿童教育信息,新儿童教育中的教育阶段应填写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比如孩子小学进入初中,还是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家长只需要纳税APP修改接受教育的学校名称。
误区四:大学毕业后考研,备考期间填报子女教育扣除。
温馨提示:
失业备考期间未取得相关学籍证明,实际未接受全日制教育,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通过研究生考试后,可享受高等教育阶段的儿童教育。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误区五:申报扣除年度选择错误
温馨提示:
取得符合继续教育扣除条件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以实际取得证书或考试通过日期年份申报扣除。正确的做法是取得符合继续教育扣除条件的职业资格证书,申报扣除年度以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日期或批准日期为准。
误区六:错误扣除上岗证等职业资格证书
温馨提示:
部分纳税人认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申报扣除本单位和本系统颁发的上岗证书。
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取得证书年度,可申报扣除继续教育费用,否则不予扣除。
三、养老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误区七:有兄弟姐妹,申报时扣2000元。
温馨提示: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月与兄弟姐妹分担2000元的扣除额,每人分摊的金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因此,非独生子女不能通过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享受2000元的扣除标准。因此,非独生子女不能通过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享受2000元的扣除标准。兄弟姐妹填写的月扣除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任何人填写的月扣除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
如果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已经去世,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标准每月扣除2000元。
误区八:以配偶父母为赡养人填报扣除
温馨提示:
根据政策规定,被赡养人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和60岁以上的祖父母,他们的孩子已经去世。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四、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误区九:只要有租房的事实,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温馨提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的,可以按照规定扣除。主要工作城市是指地级市辖下的所有县(市)区。夫妻双方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己的住房,即使真的有租赁事实,双方也不能申报扣除住房租金;或纳税人和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己的住房,已申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除非无效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否则不能选择扣除住房租金(自住房租金月开始)。
误区十:住员工宿舍可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温馨提示:
员工宿舍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误区十:住员工宿舍可享受住房租金扣除温馨提示:
住在员工宿舍应根据情况进行区别对待。个人不支付租金的,不得扣除;本人支付租金的,可以扣除。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误区十一:只有买的第一套房子才能享受
温馨提示: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第一套住房贷款,是指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享受住房贷款子享受住房贷款的概念。第一套房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时,如果银行仍按第一套房贷利率发放贷款,纳税人第一套房未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第二套房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误解12:只要有住房贷款,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温馨提示:
1.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购买住房,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在上一年度申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住房产权所有权如何,纳税人都不得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特别附加扣除。2、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在纳税年度内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年度内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误区十三:夫妻同时享受扣除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温馨提示:
夫妻婚前买房的,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每月1000元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每月50%税前扣除500元;婚后买房的,只能选择其中一方每月1000元100%税前扣除。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不能同时享受1000元。六、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温馨提示:
可扣除的医疗费用在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政策中有明确规定,是指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累计自付部分超过1.5万元的部分,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最终结算时,在8万元的限额内扣除。纳税人不理解的所有个人自费医疗费用都可以扣除。纳税人不理解的所有个人自费医疗费用都可以扣除。
个人自费和个人自付是医保报销中不同的概念。简单来说,个人自付是指在医疗保险目录中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后需要支付的剩余部分;个人自付是指医疗保险目录以外的费用,我们需要自己支付。实际填报时,纳税人可登录国家医保平台APP查询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数据。
误解15:在纳税人税前扣除父母的重病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