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近期/分析)
作者:吴胜 发布时间:2022-10-22 04:11:33 点赞: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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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一:
信用风险。
虚假开具100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或40万元以上符合重大税务违法破坏信托案件标准,税务信用等级评为D级,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实施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联合处罚措施。
风险二:
行政处罚的罚款风险。
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无论金额大小,都要受到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三:
刑事责任的犯罪风险。
虚假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严重(100份以上或累计金额40万元以上;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五年内因虚假发票行政处罚两次以上,虚假发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会计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列出更多的费用或者不列出、更少的收入,或者拒绝申报或者通过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虚假纳税申报,不缴纳或者少缴纳应纳税款的,为逃税。纳税人逃税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一: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2)补充规定(公共字[2011]号。47)第二条,虚假发票100多张或累计金额超过40万元,或者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到二次以上行政处罚,虚开发票的,属于情节严重
参考二:
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号。 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如实开具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
(一)为他人和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参考三: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虚开发票的,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