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方法(本月/消息)
作者:赵全保 发布时间:2022-10-22 12:53:17 点赞:次
文/水流云在草青
一位朋友私信问青青,他是季节性劳动者,每年冬天给一个单位烧锅炉,月薪3000元,其他时间工作不稳定,靠捡垃圾换生活费,但单位扣除了他的个人所得税,问今年3月到6月,他有机会退税吗?
这种情况下,他有个税可退,但并非所有月薪低于5000的人,都有个税可退。要搞清楚这类问题,搞清楚相关政策,答案自有分晓。否则可能只知一个,不知二个。

2019年,中国进行了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年薪、劳动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收入计税。后三项将扣除20%,然后纳入个人所得税年收入。
年度综合收入总额超过6万元的部分,去除三险一金个人应缴费用(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抵押贷款、租金、老年赡养费、子女教育费用、个人继续教育费用、重病费用等6项专项扣除或专项附加扣除费用,然后去除符合政策规定的捐赠费用和具有税收优惠代码的商业保险费用,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按不同等级乘以3%~40%的累计税率,减去速算扣除,等于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用人单位每月代扣代缴的预纳税金额可能与年度最终应纳税金额不一致。因此,从2020年开始,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就成为劳动者办理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间窗口,多退少补。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规定,预扣预缴时少缴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应纳税额不达到400元的,可以不缴纳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你在预扣预缴时缴纳了更多的个人所得税,你可以申请最终结算和退税。个人可以申请或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申请办理。

应退还或补税=[(综合收入-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上一年度预缴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年平均月薪收入不达到5000元,或年度综合收入未达到6万元,无其他劳动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费,但单位预扣个人所得税,部分退还。平时单位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单位平时没有预扣个人所得税。如果你没有缴纳税款,就不会有退税,也不会有退税。

这位朋友的3000元不是工资,而是劳动报酬。他的年综合收入没有达到6万元,所以当单位代表预扣预缴时,他扣除了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应该退税。由于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月收入只要超过800元和800元,单位至少可以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总结一下,若年度综合收入总额减去合理合法的避税项目,未达到6万元,单位还预扣个人所得税,则应退还个人所得税。没有预扣预缴,就没有。如果最后一年综合收入总额减去合理合法的避税项目,超过6万元,有可能补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应纳税额不超过400元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