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2个公司能避税吗(近期/表述)
作者:颜贻骥 发布时间:2022-10-25 23:59:54 点赞:次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发现许多企业会在各地成立分公司或对单一项目成立项目公司。而成立这些分公司或者项目公司的根本缘由就是合理避税。下面,请跟随笔者来看一看,这些管理手段是如何来合理规避企业增值税的。

母子公司如何分开纳税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分公司和总公司是如何纳税的。根据纳税相关法律对母子公司如如下规定:
1、对于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只要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应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经营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计税时,分公司和总公司应分别适用所在经营地的适用税率。
3、分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经营期间形成的年度亏损在确定总公司的年度应税所得时不能抵减,其注销前形成的累计经营亏损在总公司账面反映为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母子公司是在不同区域独立纳税的。
其次我们看看是如何合理避税和减税的

怎么样合理避税减税
根据我国法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对于小额纳税人,根据课税对象一般分为3%,5%两档缴纳增值税。而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则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分为6%、9%、13%三档缴纳增值税。因此将一般纳税人的各地业务按分公司或者各个项目按项目公司进行有效分割,使得其进入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有效区间,就能合理避税,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企业设立分公司及项目公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