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收优惠政策2022(近期/分析)
作者:陆晓春 发布时间:2022-10-31 15:39:10 点赞:次

政策法规汇总

国家级
关于对部分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34号)
发文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内容:
一、对安全风险较低、技术较为成熟的9种电子电器产品不再实行CCC认证管理(见附件)。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音视频设备》(CNCA-C08-01:2014)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信终端设备》(CNCA-C16-01:2014)适用范围删除相关产品;废止《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盗报警产品》(CNCA-C19-01:2014)。
三、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涉及相关产品的指定业务范围予以注销。
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当停止相关产品CCC认证及相应检测活动,并按规定注销已出具的CCC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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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2〕253号)
发文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要内容:
对于尚未开展减租工作的企业,不得观望不作为,不得层层等通知,要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现有政策要求,立即制定方案措施,从速落实,抓紧将减租红利惠及租户;已开展减租工作的企业,要以“不漏一租户、不少一分钱”的高标准要求,对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排查,重点检查减租对象范围是否完整、减租期限是否准确、减租金额是否足额落实到租户。各中央企业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普遍减免三3个月租金的任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任务,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向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报送减租工作总结。为落实国务院助企纾困的部署要求,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养老托幼、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帮扶政策,其中对部分行业的减租政策提出了补充要求,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1356号)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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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药品电子注册证的公告(2022年第83号)
发文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容摘要:
药品电子注册证发放范围为自2022年11月1日起,由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药品再注册、药品补充申请、中药品种保护、进口药材、化学原料药等证书以及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证照授权、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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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关于印发《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22〕31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定位是:立足北京实际,落实《国家达峰方案》“十大碳达峰行动”工作任务要求,发挥我市资源优势,围绕“效率引领、科技支撑、机制创新”三方面,积极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作出北京贡献。
一是深化落实城市功能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构建绿色低碳经济体系。
三是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四是推动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五是加强改革创新,健全法规政策标准保障体系。
六是创新区域低碳合作机制,协同合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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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开展基础研究税收政策试点的通知(京财税〔2022〕1342号)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政策摘要:
区财政、税务、科技管理部门应密切合作,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辅导,确保政策落地。对于《企业出资设立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益性基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公益性基金情况表》,见附件2)列明的企业,凡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应确保应享尽享。
每年10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应将《公益性基金情况表》交换给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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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征集汇总

市级
【征集】关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内容: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2〕240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现组织开展北京地区第五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征集工作,请有意愿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见附件)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1份)寄送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剩余时间: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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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北京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剩余时间: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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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开展2021年度游戏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方式:
自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6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剩余时间: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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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开展2021年度视听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方式:
自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6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剩余时间: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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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申报】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理委员会
支持内容: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特色载体聚焦创新设计、城市科技、网络安全、智能制造、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等产业领域创新发展,资金使用重点围绕提升载体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能力、培育高质量中小企业、提升创新创业氛围与活力、促进科技资源聚合共享等方面展开。
剩余时间: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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