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经济税收政策(本月/认识)
作者:顾峰成 发布时间:2022-10-31 17:36:40 点赞:次
1月11日上午,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开幕,中山市政协委员带着建议尽心履职,为中山发展建言献策。来自民众街道的中山市政协委员、广东粤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克伟,计划在会议期间提交“关于支持中山市总部型商务楼宇建设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徐克伟。
徐克伟表示,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带,中山理应成为全国乃至全球总部经济汇聚的重要目的地。但近十多年来,中山市社会经济发展遇到了工业用地碎片化、低效化等瓶颈问题,中心城区发展品质、高端服务能力受到影响,总部经济发展态势与周边城市相比,也存在差距,总部型商务楼宇经济发展面临缺少政策支持、增容成本过高、商业用地严重低效化利用等问题,拖慢了中山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徐克伟认为,中山市应高度重视总部经济的发展,尽快重新审视和规划总部经济集聚区,研究完善总部经济政策体系,有针对性地吸引和培育总部经济的进驻。
他建议,第一,中山尽快完善总部经济政策体系,鼓励总部型楼宇经济发展。除了在现有的对总部型企业的认定和支持外,还应该建立总部经济税收返还奖补政策,重点奖励总部经济企业高管团队和技术团队,提高企业在中山设立总部的积极性。应对总部型商务出台鼓励政策,对于这种土地产出效益最高、见效最快、土地集约集聚的经济形态应该加大支持和奖励力度。对于利用自有商业土地建设总部大楼的企业或商会,应该给予增容优惠或税收奖补返还,鼓励总部型商务楼宇增容,做大做强,提高城市商务氛围。
第二,尽快完善中山市土地评估机制,制定符合市场实际的楼面地价标准。应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向深圳、广州等城市学习,科学制定土地评估政策和标准,加大基准地价调整频率,让中山市的商业地价评估价更接近市场实际水平。
第三,尽快调整中山市的增容政策,允许商业地块单独竞价或直接按评估价增容。建议市有关部门研究允许总部型楼宇可直接按市场评估价直接缴纳增容费,提高业务效率,为总部经济的发展助力。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何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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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伟楠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