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合同(婚介合同写明不退费是否合法)
作者:任敬华 发布时间:2022-04-15 22:14:36 点赞:次
1.而杭州迈优方面则表示她与非候选人结婚是违约行为,不接受礼金返还或服务费退款。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2.因委托人对婚介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提出质疑,丧失了对婚介服务公司的信任基础的,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故委托人可以单方解除婚介服务合同要求退费。我对于职业这点还蛮看中的,对方必须有稳定的职业。
3.《婚姻介绍服务合同》所附服务条款中约定记录并存档为甲方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文本资料,并定期与甲方确认服务进程与结果。目前婚恋市场的服务价格从几万到上百万不等,如遇到服务价格不菲的情况,建议聘请律师陪同签署以保障自身权益。恋爱关系的长短其实根本难以预料。
4.如果在意商家的口头承诺部分,否则默认消费者认可这部分是服务方附赠增值服务部分,不成为商家的合同义务。消费者一定不要轻信婚恋平台的口头承诺,要将所有承诺内容写进合同当中,并保存好合同等相关证据。
5.我们帮你预约相你自称谈到女友了,我们就不继续介绍了,有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婚介服务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有不合理之处。在合同签署时具有选择权,可以货比三家占据主动。在以往参加的交友活动中,她又发现很难自己找到合适的伴侣。

一、婚介合同(婚介合同写明不退费是否合法),怎样简析
1.扬州中院经调解结案,双方同意被告公司退还原告服务费13000元。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2.该类合同虽然可以单方提前解除。在2021年10月的一次见面后,她发现中介提供的候选人信息含虚假成分,进而让她产生所见男士可能是婚托的怀疑。
3.原告与被告公司签订的《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尤其是对于缴纳了非常高额服务费的会员来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就退款事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由于原生家庭的问题,她对婚姻既期待又害怕。
5.如果平台通过婚托欺骗消费者,属于典型的欺骗行为。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二、婚介合同(婚介合同写明不退费是否合法),怎么解答
1.澎湃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另一方仍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2.律师总结:婚介服务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类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他向婚介公司缴纳19999元的婚介费,约定服务期限为一年,婚介公司一年服务期内安排相亲人数至少为12人。关键还是婚恋网站要诚信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婚恋服务。
3.婚恋交友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双方须以信息诚信为基础。因服务体验感受不好,容易对婚介服务公司的专业度产生质疑,中途想要提出解除合同退费的不在少数,婚恋公司往往以自身不存在违约行为拒不同意解除合同并退费。因为择偶的主观意愿较强,婚介服务公司的专业水准或资源也是层次不齐,服务价格也从几千到几十万不等。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