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利润率不得超过多少(3分钟前更新)
作者:李琳丽 发布时间:2022-10-31 22:31:15 点赞:次
现如今人们对药品在生产和销售的过程中高度关注,但是却对医疗器械行业知之甚少。殊不知医疗器械的利润率要比药品高出不少,所以药品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医疗器械行业可能表现得更加突出。
现在先来说说医疗器械本身的一些风险:
①设计方面
受到目前科技水平、制造水平、认知水平的限制,目前医疗器械在研发的过程中存在目的单纯、考虑单一、设计与临床实际不匹配、应用定位模糊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会导致设备的缺陷。
②材料方面
医疗器械的原材料很多都来自于工业,所以不可避免要面临化学物质残留、微生物污染、降解、生物相容性、放射性等一些问题。而且医疗器械无论是材料的选择,还是临床的应用,跨度都非常大;而人体还承受着内、外环境复杂因素的影响,所以一种对于医疗器械本身非常好的材料,不一定就能完全适用于临床。
③临床应用
这里主要讲第三类医疗器械,因为本身风险比较大,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外部条件的变化,都可能能伴随着很大的风险。
另外,在经营过程中有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的税务风险
①账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
账外经营虽然不容易被发现,但是违法成本很高。其行为表现完全构成“偷税”的构成要件,税务局必然对偷税企业作出行政罚款,如果五年内被两次被罚,将以“逃税罪”移送公安处理。
②虚增成本、费用,列支有风险
医疗器械的利润率远高于药品,为了让医疗机构接纳本企业的产品,企业和销售人员必然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这里面的回扣和佣金会以各种费用的形式进入企业核算体系成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列支依据包括企业虚增的费用金额和从第三方咨询公司取得的费用发票。企业虚增的费用包括:
·会议费,如将各种餐费计入会议费当中;
·广告费,未经当地省级药监部门审批,未在指定的涉医刊物上进行的药品宣传
·推广费和讲课费,因为所涉及的主体和受众与器械销售无关,也会引起税务稽查部门关注。
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公司与第三方咨询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从咨询公司取得咨询费、劳务费发票作为扣除依据,也已成为检查重点。
③取得虚开专票,虚抵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
税务检查的必查项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数量与销售数量是否相符,取得的药品专用发票,品名、数量是否相符,如果涉嫌虚开,稽查局会向上下游企业发出发票协查函,势必延长检查期限,增加企业风险的不确定性。
④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的公司取得的汽油专票和运输专票也会受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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