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和年终奖个税筹划(当日/信息)
作者:刘盛达 发布时间:2022-11-01 04:35:22 点赞:次
刚看到一个税案,关于年终奖个税筹划被查的!提醒大家: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即将过期,税务局早已发布个税新规定:明年1月1日起,年终奖交税都要这样处理才行!
我们先来看案例: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为苏州***阀门有限公司发放的年终奖存在故意少缴税的情况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具体案例情况,我们给大家做了一张导图:

在这个案例中,该公司本以为的“税务筹划”却被认定为少缴税,所以我们在做税务筹划时一定要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筹划,比如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合法合规的。
小王是财春公司的一名员工,2021年全年工资总额为36万元,每月工资总额为30000元,每月五险一金及各项附加扣除5000元。1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总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1080元。12月份一次性取得税前年终奖60000元。

配图:年终奖
此时这两种方式下年终奖纳税各是多少?
方案一: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算缴纳个税
年终奖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0000×10%-210=5790(元)
全年纳税总额=31080+5790=36870(元)

方案二: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
全年应纳税额=(360000+60000-60000-5000×12)×20%-16920=43080(元)

两种方式下,单独纳税比并入综合所得节税=43080-36870=6210(元)
总的来说,单独计税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合并计税则适用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