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实时/表述)
作者:杨书伦 发布时间:2022-12-30 11:45:20 点赞: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wu]发生时间是怎样规[gui]定的
亲爱的学员,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yu]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shi]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所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shui]试点实施办法》的规[gui]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qi]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xiang]凭据的当天;先开[kai]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tian]。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shui]义务发[fa]生时间: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fa]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纳[na]税义务发生[sheng]时间有什么规定
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标[biao]准较[jiao]之前发生了一些变更,具体规定整理如下: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huo]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de]当天[tian]。回迁安置房增[zeng]值税所得税纳税义[yi]务时间为[wei]纳税人[ren]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sheng]的当天。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拆迁补[bu]偿房产时,增[zeng]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补偿房产竣工并与被拆迁户办理[li]交接手续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加工完毕交付时为纳税义务发生[sheng]时间,即收到款项的时间纪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纳税实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sheng]时间如何判断
具体判断按照《增值税暂行条[tiao]例》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kuan]项凭[ping]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纳税人发生消费税纳税行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的时间。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shui]义务发生时间[jian]是按照企业销售实现[xian]日期确定,对[dui]销售实现的确认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di]191次常务会议通过),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应税销售[shou]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xiang]或者取[qu]得索取销售款[kuan]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piao]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tian]。
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对[dui]照上述规定,具体到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分以下几种[zhong]种[zhong]情形:提供建筑服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为收到工程进度款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比如,建设单位A与B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已开工。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在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dang]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bu]动产权属变更的当[dang]天。当收到预收款时,建筑企[qi]业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消费税纳税义[yi]务发生时间的规定是[shi]什么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shui]消费[fei]品,其纳税义务[wu]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shui]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进[jin]口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sheng]时间[jian]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消费税是[shi]以特定消费品为课[ke]税[shui]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设有[you]两[liang]个以[yi]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yi]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关于增值税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时间的确认[ren]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wu]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wu],为收讫销售款项或[huo]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zheng]国家财政收入。纳税[shui]义务发生时间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
如何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十纳税人销售货[huo]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lao]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bu]动产,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piao]的当天。另,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sheng]的当天[tian]。法律分析: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shou]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xiao]售款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应何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zeng]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qu]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fa]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wu],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以下通过非正常方式转让房地[di]产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已签[qian]订房地产转[zhuan]让合同,原房产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过[guo]户[hu],后因有关问题解决后再办理房产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