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属于政府补助吗知乎文章(实时/阐释)
作者:高利剑 发布时间:2023-01-12 16:43:53 点赞:次
福利企业退税的问题
假设退的是增值税:退税时:借:补贴收入贷:应交税金-增值税[shui]-退税收到款时: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如果这种税是你企业交纳的,然后国家退给你们那么应该不能进资本公积.但是如果该[gai]税之前并[bing]未征收。政府补助的特征包括:政府补助是无偿的。企业从政府直接[jie]取得资产。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因此不属[zhu]于政府补助。出口退税是现行税收制度规定予以退换[huan]的,故不属于政府补助,增值税返还不在现行制度规定内,是当[dang]地省市区对特定行业或特[te]定企业(比如纳税大户)的[de]鼓励性质的奖励,因此属于政府补助。
税收优惠属于政[zheng]府补助吗
增值税出口退税、直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税收优惠形式,都不属于政府补[bu]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yi]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gui]定征收税款。增值税出口退税、直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税收优惠形式,都不属于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特[te]征包括:政府补助是无偿的[de];企业从政府直接[jie]取得资产;政府资本性[xing]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zhu]。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hou]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ji]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定义[yi]是什么
不涉及资产直[zhi]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shou]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kou]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出口退税是现行税收制度规定予以退换的,故[gu]不属于[yu]政府补助,增值税返还不在现行制度规定内,是当地[di]省市区对特定行业或特定企业(比如纳税大户)的鼓励性质的奖励,因此属于政府补助。出口退税并不属于政府补助,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出口退税属于政府补助吗
法律f分析: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fu]补助。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xing]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qi]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更谈不上是一种收入。另[ling]外一种是先征后退(返)、即[ji]征即退的增值税退税,该退[tui]税实质[zhi]上是政府对纳税人的一种补贴,属于政府补助,应当[dang]计入(或最终计入)营业外收入[ru],但是,由于退税不是企业日常活动。
所得税[shui]退税为啥不属于财政补贴
不是用于政府的增值税的出口退税,退的是出[chu]口企业的进项税,不属于政府补助,增值税返还,相当于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给予企业的资金扶持[chi]。这句[ju]话是错的,弄混了政府补助的概念。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zi]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我国主要政府补助: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政[zheng]策性补贴。
税[shui]收优惠与政府补助的区别是什么
增值税出口退税、直接减[jian]征或免征增值税、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税收优惠形式,都不属于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特征包括:政府补助是无偿的;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zhu]于政府补助。收到的退税[shui]收入应记入“营业外收[shou]入”科目里的[de],所以会计分录如下[xia]:借[jie]: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2。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dong]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退税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其他收益
分析[xi]退税是指在缴[zhuo]纳税款后,由于一些款项可以不用缴纳税款,导致个人所缴纳税税款多[duo]了,后续再进行结[jie]算时,会将这些多缴纳的税款退回到纳税账户,用于下次纳税周期抵扣税款。退税从[cong]字面意思上来说就是退回税款。直接免征的增[zeng]值[zhi]税属于政府补助,免征的增值税额会计上不需要进行专门会计[ji]处理,利润表上也不体现直接免征的[de]增值税额。
cpa政府补助里面出口退税同税收返还什么区别
应交增值税是【销项税-进项税】,并实际申报缴纳后才进入征收环节。单[shan]纯的进项税要看企业的销项端的税款情况,才能看是否进入到征收环节,进入[ru]国库。而出口[kou]是退税的,销项端不但不收税,还退,所以进项税[shui]没有[you]到征收环节。不适用[yong]政府补助[zhu]准则。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jie]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e],为进项税额[e]。